周家镇政府机关食堂对外承包采购公告

周家镇政府机关食堂对外承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LY********5

项目名称:周家镇政府机关食堂对外承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43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周家镇政府机关食堂对外承包采购项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分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

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yklyg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YKLY********5+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石桥市周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石桥市周家镇周家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电商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金经理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地址:yklygc@163.com

开 户 行: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兴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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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对外承包 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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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隆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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