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养照中心医疗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国投养照中心医疗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苍南县国投养照中心医疗配套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NDL*******

2、项目名称:苍南县国投养照中心医疗配套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苍南县国投养照中心医疗配套设备项目

1

*******

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工作。

8、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报名登记表。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30:00

五.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大厅收标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30:00

七.开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2楼(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本项相关金融政策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以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要求执行。

(4)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详见参数要求及评标细则)。

3.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明奖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302室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国投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3-17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玉苍路163-17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 国投 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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