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江澜二期一组团提升工程(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高科江澜二期一组团提升工程(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高科江澜二期一组团提升工程(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科江澜二期一组团提升工程(第一批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竞争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科江澜二期一组团提升工程(第一批次)

2.2工程地点:高科江澜

2.3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4工程规模:约88万元

2.5招标范围:

高科江澜二期一组团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范围,(一)小区景观提升;(二)车库吊顶提升;(三)联排地面风井位置调整;(四)商业电梯增加门套雨棚及排水沟;(五)商业屋面增加栏杆铁艺门及汀步;(六)车库入口道闸位置调整;(七)车库个别消火栓位置调整;(八)车库增加物业用水点。

具体详见:合同附件4投标报价包括的工程内容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

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的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4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提供承诺原,需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

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6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原,项目经理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以备查验。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养老保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1年9月29日17:00时前,至招标人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4.2资格预审完成,在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前,至招标人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4本项目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现场,由各投标人自行前住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16号

联系人: 谢老师

联系电话:********

2021年9月27日

标签: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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