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
[区级]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已通过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19-440605-46-03-027422),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一期40000吨/天)技改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扩容设计处理规模2万m?/d,中水回用系统设计处理规模4万m?/d(产水量2.7万m?/d)。一期污水处理系统扩容采用MBR膜工艺,中水回用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浓水处理采用“臭氧氧化+活性炭滤膜机”工艺。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施工、设备供货、设备管路安装、检查、测试、通水后所有设备调试、通水后污水处理系统及中水回用系统调试、委派技术人员2名驻场指导运营1年、质量保修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排放后1年内的质量缺陷责任期的总承包工程等全部规定的工作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附属工作。本工程拟建系统与现有系统的交接,比如管道碰头、电气自控碰头,不能影响现有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3 定额工期:/ 日历天,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自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60个日历天内,其中土建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设备、管路等安装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工艺调试期:不超过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8073.82万元(其中含预备费800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消防、防雷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与验收,设备安装及调试,后续配合服务、驻场指导运营技术服务(包括运行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招标人完善施工报建、报批手续,以及应由投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等(招标人已明确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1)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临水临电接驳等工程施工、按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含二次深化图纸、设计变更等)范围内[招标人事先通知暂不实施的内容除外(结算时扣减该部分费用)]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提供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及结算报告、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投标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人事先通知暂不实施的采购内容除外(结算时扣减该部分费用)]、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保修、委派技术人员2名驻场指导运营1年等。
(2)设备购置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清单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含装卸运输、保险、保管、指导安装及调试等)、配合安装所需的辅助材料及专用工具等相关费用。
本工程的技术要求规定了合同将要采购的包括土建、工艺、电气及自控设备相应的安装、调试、运行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招标以设计单位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全部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参考,进行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根据所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经验进行清单报价,投标报价清单的内容不应少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投标人应确认在投标前已经对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及图纸、项目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和了解,并已经对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的估计。作为本技术要求附件的设计图纸与技术要求是互为说明的文件,若某些情况出现只在其中一种文件中加以说明时,投标人不得将其作为工作中出现疏漏的借口。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总价承包。
(1)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合同总价的确定:以审定预算价(不含暂列金)和下浮系数的乘积与暂定合同价(不含预备费)对比,低者为合同总价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预算及补充协议的暂列金额均按投标时的预备费800.00万元计取。不发生变更和材差调整等合同约定可调整价格事项时,该合同总价即为结算价。
(2)施工图预算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按开标前28天当月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计取,《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按市场询价确定。
(3)下浮系数=(中标总价-预备费)/(招标控制价-预备费)×100%)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3月至2021 年8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3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1年3 月至2021 年8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承接过0.5万m3/d≤污水处理量或0.6亿≤单项合同金额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年9 月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10 月19 日9 时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年10 月19 日9 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4投标人应为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还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诉讼索赔权利,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组织二次招标支出的费用、二次招标的中标的正差价、使本项目流标导致整体工期延误赔偿等)。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科技工业园A区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邮编:528211 | 邮编:528200 |
联系人:梁丁泓 | 联系人:陈彩凤、孔繁聪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2021 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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