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前杜村集中供热工程
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前杜村集中供热工程
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前杜村集中供热工程已经辽阳县行政审批局(辽县行审发【2020】367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受辽阳县刘二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前杜村集中供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前杜村集中供热工程
2.建设地点:辽阳县
3.资金来源:地方债券80%和县财政20%,项目总投资概算2048.24万元
4.工程开、竣工时间: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30日
5.招标内容: 热力管网等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交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法定假日除外)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东兴街道办事处对面)委托人报名需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在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报名;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交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⒉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要求的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3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⒈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9时00分;
⒊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辽阳县刘二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辽阳县
联系人:胡庆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区6-3号
联 系 人:程诗桐
电 话:****-*******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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