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建邺区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HJJ-*******
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建邺区采购1套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监测服务,主要涵盖黑烟车监测设备、监测系统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的日常运行保障,及设备计量校准,数据收集、上传及分析等服务,并与南京市现有黑烟车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周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4售价:招标文件500元现金/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会议室
4.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在主页“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2集中考察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的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断、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采购项目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
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
6.5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建邺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20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025-83650522-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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