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印制40万大箱包装材料办公设备、生产用煤、物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年印制40万大箱包装材料办公设备、生产用煤、物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年印制40万大箱包装材料项目办公设备、生产用煤、物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代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印制40万大箱包装材料项目已由吴忠市工业与信息化局以吴工信投资备案[201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于该项目年印制40万大箱包装材料项目办公设备、生产用煤、物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印制40万大箱包装材料项目办公设备、生产用煤、物流供应商 。
  供货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招标范围:年印制40万大箱包装材料项目办公设备、生产用煤、物流供应商具体如下:
   I标段: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采购服务项目
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发货通知后10天内。
   II标段:LED显示屏、投影仪采购服务项目
   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15天内。
   III标段:生产用煤供应项目,年需用量预计1800吨。
   预计招标运输服务周期:两年。以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明确的参运时间为起始时间计算。
   IV标段:成品烟盒道路运输服务项目,运输线路为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至吴忠市,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至陕西汉中,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至陕西延安,按吨/公里计价。
   预计招标运输服务周期:两年。以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正式签订合同明确的参运时间为起始时间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I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30(含)万元以上;
   4、报价人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必须是厂家全新的(原装)产品,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适用的官方标准。    
   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人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 知识产权的起诉。  
   6、能提供产品的原厂家投标授权函。  
   7、能提供厂家服务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9、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II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200(含)万元以上;
   4、报价人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必须是厂家全新的(原装)产品,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    
   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人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 知识产权的起诉。  
   6、能提供产品的原厂家投标授权函。  
   7、能提供厂家服务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的主要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9、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III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营业执照经过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应成立五年以上,具有良好业绩;
   4、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6、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煤炭供应的主要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7、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在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IV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是具有运输经营资质并有良好服务能力的货物运输企业。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货物运输业务的主要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5、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货物运输车辆(保证防水防潮防污染运输)清单和相应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每台运输车辆必须至少配一名驾驶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和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驾驶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近三年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律检查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8、投标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或业主通报的,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446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等证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446号
邮 编:751100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王金元 联 系 人: 张倩 张晖
电 话:187*****777 电 话: 150*****554 ***-********
传 真: 传 真: ****-******* ***-********
电子邮件: ********1@qq.com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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