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服务银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服务银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服务银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LT********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服务银行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省财政厅、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省级财务统管过渡期间诉讼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非[2016]4号)、《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华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成华财〔2019〕62号)、《成华区财政局 成华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成华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华财〔2019〕134号)相关规定,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一家省级非税收入银行,开设一个专用存款账户用于诉讼费的预收、退费、汇缴以及案款资金的收支管理。具体内容:1、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预收、退费、汇缴、暂存等收支管理;2、按照法院要求提供为提升账户管理所需要软件技术更新、设备和人才支持;3、配合法院快速、及时、准确地支付诉讼费案款;4、及时完整地提供账户电子及纸质详细数据。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henghua.gov.cn/)、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dch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省财政厅、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省级财务统管过渡期间诉讼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非[2016]4号)、《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华区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成华财〔2019〕62号)、《成华区财政局成华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成华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华财〔2019〕134号)中规定的省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即在成华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省级非税收入代收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且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拔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可登录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cltzb.com”,在“办事平台”板块中进行在线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标书售卖操作指南”。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即报名时间):磋商文件自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 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发售。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a@scltzb.com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银行 专户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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