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堆水电站调速器、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波堆水电站调速器、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西藏林芝地区波堆水电站调速器、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大唐西藏波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西藏林芝地区波堆水电站项目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西藏波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调速器、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调速器、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招标(招标编号:BD/SB008-2014)
(1) 调速器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
1) 3台套微机调速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
2) 3台套调速系统配套的自动化装置或元件(含液压组件、监测仪表、电气操作组件、保护组件、变送器和仪器仪表等);
3) 1套备品备件
4) 1套专用工器具
5) 标文件未提及但作为调速器系统必不可少的设备也包括在合同范围内。
(2) 励磁设备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
1) 3台套额定容量为4.0MVA三相交流同步水轮发电机组的励磁及附属设备
2) 1套备品备件
3) 1套专用工器具
3.资格后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设备制造安全认可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
(3)投标人已有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和设备运行成功经验的说明资料,并附有该设备或装置的有关运行状况的证明文件(须提供用户证明资料);
(4)有关试验装备、制造加工能力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证明和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设计和制造能力,以及有关专业人员的说明;
(5)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
(6)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应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据,用以证明投标人的合法地位和具有足够的设计、制造能力及充分的财务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人都应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所规定的资料,作为招标人审查的补充资料。
(8)投标人为实现本合同需从其他制造厂采购设备或部件时,则应随投标文件提供证明这些制造厂的设计、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说明;
(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公司或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在http://www.chinapowerbid.com网站注册,在本网站上传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操作流程请在本网站“帮助”中下载。
(2)注册成功或已注册的投标人登陆投标平台后选择“西藏林芝地区波堆水电站1月份集中招标”进行报名。
(3)请投标人按“投标平台”要求电汇标书费,并将电汇底单发送电子邮件至下属邮箱(注:汇款注明波堆标书费)。
(4)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并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后在上述网站下载。
5.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17时00分。
(2)逾期注册报名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北方国际大厦607
邮编:100040
联系人:赵庆邦
电话:***-********
传真:***-********
邮箱:zhaoqingbang@126.com(随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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