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交易对账平台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易对账平台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湖南省高速公路交易对账平台系统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020年取消省界站项目全国上线后,为进一步完善清分结算系统功能,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所印发《收费公路联网收费交易对账业务细则(试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2020)》等文件要求,各省需开展联网收费交易对账工作,其中部中心负责全国联网范围内的交易数据对账,省联网收费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组织省内联网交易数据对账工作。为了适应新收费模式的改变以及高速信息化的建设发展,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需要构建一套全业务交易对账平台,由全体业主参与对ETC、其他交易的清分、结算以及拆分进行核对,以保证联网收费清分结算数据准确性。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湖南省高速公路交易对账平台系统项目的开发服务商。

本次服务招标共分为1 个标段。

根据部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以及湖南省高速公路清分结算工作现状,本项目主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1、数据集中管理

将每日所产生的ETC/MTC原始交易流水、ETC门架汇总记录、数据上传状态、记账结果、划账结果、部中心拆分结果、部中心对账接口服务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系统对交易数据进行类型区分,主要分为:ETC本省本地交易、ETC非本省本地交易(本省出)、ETC门架汇总记录(外省出)、其他交易单省交易、其他交易多省交易(本省出)、CPC门架汇总记录(外省出)六大类。

2、交易数据核对机制

根据数据类型的不同及时去跟进不同数据类型的状态变化,对每类交易数据实现数据对账以及报表分析功能;系统主要对账范围:门架汇总记录校验、交易数据上传、交易数据记账、交易数据划账、交易数据拆分等数据进行交易对账。

3、追偿管理

系统通过对账服务及时发现因为外省原因导致湖南省通行费丢失的数据,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部联网中心发起追偿协调服务,同时系统可对外省向我省发起的追偿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上传至部中心。

4、湘通卡未支付交易分析

对湘通卡未支付流水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时分析湘通卡未支付的交易请款,降低ETC交易发行机构不垫付的风险,为通行费结算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计划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合同约定义务完成之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后续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内,服务人应提供 7×24 小时电话服务;系统出现异常时,在受理后 2 小时内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6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 6 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服务人应给出书面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最近3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类数据平台(包括收费管理、联网拆账、收费软件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技术服务(包括建设/改造/升级)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登录1688平台(网址:https://www.1688.com/)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如遇到平台使用问题可以咨询客服电话********88)。自行在平台上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或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单位入驻详见附件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要求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在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上完成报价并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盖公司章的PDF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及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1688平台,且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须单独以压缩包的形式并设置密码上传,在第二信封开标时由投标人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当场予以解密。如投标文件超过50M,可按照顺序编号分册上传,不超过10册。如投标文件超过500M,投标人应当先将500M以内的压缩文件上传至1688平台,并同时将压缩加密的整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文件指定邮箱(邮箱号:hngsgczx@163.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密码于钉钉会议开标现场告知招标人。逾期上传、未上传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上线报价详见附件5。

5.3招标人通过“钉钉”APP进行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前下载“钉钉”APP并准时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1标段5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请备注招标编号:2021联网-招标-013,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标段:第1标段

户 名: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三湘支行

账 号:****************4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 前交招标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14栋一单元302车先生收(联系电话186*****585)。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688集采平台(https://work.1688.com)、湖南省高速公路网(www.hngs.net)、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情况说明

附件4:湖南高速_企采商入驻指南

附件5:湖南高速_供应商上线报价手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7*****1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号

联系人:车先生

电 话:****-********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189*****853

监督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0731- ********

2021年9月

标签: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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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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