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项目粉煤灰、外加剂公开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项目粉煤灰、外加剂公开招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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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项目

粉煤灰、外加剂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LZWZ-JC-2021-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项目工程已由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评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本项目粉煤灰、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中川机场。一标段线路位于机场线DLK59 068.15-DLK64 881.133全长5.813km。

主要工程内容:改建既有车站 1 处,兰州新区站;兰州新区站改(含过渡便线),站场路基长0.75km;涵洞1处,既有涵洞接长6.04横延米;1号隧道DLK59 305 -DLK64 881.133长5.576km;轨道工程CRTS 双块式无砟轨道26.507km,有砟轨道2.354km,18 号道岔9组,12号道岔5组,9号道岔1组,重铺18号无砟道岔2组,9号道岔2组;相关防排水及围挡支护;线上电力通讯等工程。

工程总造价:7.96亿元

计划工期:1081日历天

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项目工程经理部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粉煤灰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7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分选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年、2021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唯一授权函或有效合同);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或者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总经销商、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外加剂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独立生产母液的能力,配备有独立的生产研发团队。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其中减水剂生产厂商必须具有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1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202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年、2021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中铁三局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405 0183 5208 0000 0401

开户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中铁三局招标中心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9:59;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10:00。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距离开标前3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405 0183 5208 0000 0401

开户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

一包一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中铁三局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中铁三局招标中心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无需前往原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5线上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实时参加开标。

开标主要流程为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标书解密、系统唱标、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亚太世贸广场B7楼

联 系 人:罗振军

电 话:182*****786

电子邮件:********55@qq.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到货地点

备注

1

粉煤灰

FMH-01

40000

2000

5

中铁三局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1号拌合站


2

减水剂

WJJ-01

800

2000

5

中铁三局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1号拌合站


3

速凝剂

33


4

引气剂

275


5

减水剂

WJJ-02

800

2000

5

中铁三局新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环线铁路工程1号拌合站


6

速凝剂

33


7

引气剂

2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加剂 煤灰 铁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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