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路灯照明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邯郸市城市路灯照明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邯郸市城市路灯照明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5: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城市路灯照明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邯审批政投字【202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邯郸市城市路灯照明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地点:中华大街(人民路-丛台路)行道;展览馆广场;邯郸东站广场;主城区三十一中前道路等十六个重要节点;龙湖公园、滏阳公园、植物园三座公园。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对中华大街(人民路-丛台路)行道树树体亮化38棵,庭院灯加装户外投影灯30个;展览馆广场雕塑亮化加装投光灯4套,仿古花灯更换光源100个;邯郸东站广场主雕塑亮化高杆灯加装投光灯8套,加装旋转效果电脑灯6套,飞龙雕塑亮化安装投光灯25套,全彩RGB灯条288套,高杆灯更换光源投光灯36套;安装七色变换投光灯30套,绿植亮化灯具120套,广场南、北车行道更换仿古路灯10套等;主城区三十一中前道路等十六个重要节点行道树树体亮化214棵;龙湖公园、滏阳公园、植物园三座公园重要节点亮化提升。工期:计划总工期:40日历天(计划设计周期:1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通过招标人同意,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设备及安装调试的实施,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完成全部竣工验收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03 08:30:00至2021-08-09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8-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渚河路92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357号
邮编:056001邮编:050011
联系人:郭涛联系人:赵金龙
电话:****-*******电话:156*****30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ymhbei@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施工工程 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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