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南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CXCSD2021-045
2、项目名称:南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总投资:*******元
5、最高限价:*******元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8、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9、是否是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需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类别) | 数量 | 单位 |
1 | 电泳系统 | 1 | 台 |
2 | 酶标仪 | 1 | 台 |
3 | 自动洗板机 | 1 | 台 |
4 |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 2 | 台 |
5 | 水中微生物膜过滤装置 | 1 | 台 |
6 | 超净工作台 | 2 | 台 |
7 | 生物安全柜 | 2 | 台 |
8 | 干烤灭菌器 | 1 | 台 |
9 | 恒温培养箱 | 1 | 台 |
10 | 生化培养箱 | 1 | 台 |
11 | 恒温水浴箱 | 1 | 台 |
12 | 低温冰箱(-20°) | 2 | 台 |
13 | 液氮罐 | 2 | 台 |
14 | 均质器 | 2 | 台 |
15 | 微量振荡器 | 1 | 台 |
16 | 样品粉碎机 | 1 | 台 |
17 | 微波消解器 | 1 | 台 |
18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2 | 台 |
19 | 旋光测定仪 | 1 | 台 |
20 | 折光仪 | 1 | 台 |
21 | 电导率测定仪 | 1 | 台 |
22 | 甲醛测定仪 | 1 | 台 |
23 | 一氧化碳测定仪 | 2 | 台 |
24 | 二氧化碳测定仪 | 2 | 台 |
25 | 臭氧测定仪 | 1 | 台 |
26 | 紫外线强度分析仪 | 1 | 台 |
27 | 色度仪 | 1 | 台 |
28 | 滴定分析仪 | 1 | 台 |
29 | 迷你离心机 | 1 | 台 |
30 | 超声波设备(清洗器) | 1 | 台 |
31 | 过滤装置 | 1 | 台 |
32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1 | 台 |
33 | 流动注射分析仪 | 1 | 台 |
34 | 气相色谱用(顶空自动进样器) | 1 | 台 |
35 | C0D测试仪 | 1 | 台 |
36 | 菌落计数器 | 1 | 台 |
37 | 电炉 | 1 | 台 |
38 | 阴离子色谱柱 | 1 | 台 |
39 | 离子色谱用(自动进样器) | 1 | 台 |
40 | 石墨炉院子吸收光谱仪用(自动进样器) | 1 | 台 |
41 | 通风橱 | 3 | 台 |
详细参数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5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存在失信信息处罚,投标无效。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7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8 | 供货日期 |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配送到位,并具备验收条件 |
9 | 质保要求 | 一年 |
10 | 售后服务承诺 | 供应商承诺在接到报修通知的4小时内应答,72小时内上门服务; |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09时30分。
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0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递交磋商文件、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随时准备按照磋商小组的第二次报价及澄清要求完成相关要求。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它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南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38*****013
2.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182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docx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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