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弘信达招字【2013】第08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西沟门服务中心北四公里;
2.2工程概况:计划投资约300万元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温室基础及其它土建工程等。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 5184 平方米;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2.5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注:以上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资格证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 12月17日(周六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到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公馆六号楼702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5.1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地“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详见内建工[2007]261号文)。
注: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且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7.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有效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西沟门服务中心北四公里
联 系 人: 任锐
电 话: 159*****568 186*****124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奈伦国际公馆6号楼702室
联 系 人: 侯建霞 张煜玮
电 话: 0471-*******
传 真: 0471-*******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