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单臂油压机更新公开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单臂油压机更新公开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单臂油压机更新公开谈判采购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MBM2021-TP15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叉车、单臂油压机更新公开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RMBM2021-TP159)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京铁计改〔2021〕99号,已具备谈判条件。
二、采购内容
3.1 A01包: 电动叉车; A02包: 单臂液压机
3.1.1营业范围: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1.3财务要求:申请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生产资质:供应商须具有符合投标物资生产资质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证书或文件。供应商为代理的其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上述证书或文件。
3.1.5检测报告:无。
3.1.6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在国内企业(该包件类采购项目)的三年内(2018年8月至今)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物资的采购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3.1.7信用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申请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10其它要求: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请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成功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卖从2021年9月28日起至10月2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须知:
4.2.1购买谈判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申请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申请人的情况。
4.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谈判文件(系统中购买谈判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谈判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包,(购买过本项目谈判文件的申请人,若购买二次谈判文件须在系统中重新购买,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二次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包件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4.2.3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申请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谈判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4.2.4购买谈判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3@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2.5谈判文件购买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申请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4.3未购买相应包件谈判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五、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下表: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包件号 | 地点 |
10月14日上午9:00 | A01、A02 | 国铁交易基地本项目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始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下表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包件号 | 地点 |
10月14日上午9:00 | A01、A02 | 国铁交易基地本项目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 |
届时邀请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申请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申请人及产品将被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申请人在谈判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证明供应产品最终来自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上游供应商包含生产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形成完整供应链。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并将扣除未签合同及无订单情况下已供物资的全部货款。
3.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疑异,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质疑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bjjwzb_email@vip.163.com。
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 C座7层
联系人:吕先生
邮 箱:********3@qq.com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谈判公告附表(谈判编号:CRMBM2021-TP159)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图号和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A01 | 电动叉车 | 3吨 | 套 | 1 | 2021.12.31前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图号和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A02 | 单臂油压机 | 63t | 台 | 1 | 2021.12.31前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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