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全域旅游开发项目—集散中心设计
昌吉市全域旅游开发项目—集散中心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市全域旅游开发项目—集散中心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昌吉市世纪大道南延X120西侧,天山1号公路以北,项目区现状为二工村酒庄原址。
2.1.2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
2.1.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4850㎡(37亩),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服务、餐饮、旅游厕所(AAA级标准)、停车场、休息区、汽车服务、自驾车露营地、自行车租赁等服务设施需求。
建设内容:
(1)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200㎡,主要功能为旅游咨询服务、特色产品展示展览、餐饮设施、医疗及紧急救援设施等。
(2)停车场:满足一级驿站最少不低于60个机动车停车位的功能需求。
(3)附属露营区:包含自驾车营位、房车专用停车位及配套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施工图设计。
2.3设计服务期限:招标人通知之起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7天(日历日);施工图:方案审查通过后 10 天(日历日)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 [设计] 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建筑工程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要求3:[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乙级及以上;
3.1.2 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类似工程设计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须知
4.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8日10:00时-2021年10月09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现金购买)
4.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原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
5.联系方式招标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子楠
联系电话:181*****37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联 系 人:柳娟、卢贝贝
联系电话:****-*******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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