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沟派出所新建民警食堂招标公告
碾子沟派出所新建民警食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公安分局碾子沟派出所新建民警食堂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公安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投资:约25万元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公安分局碾子沟派出所
2.3 计划工期:3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碾子沟派出所院内新建一个民警食堂。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文件编号:XJCY2013- ZB-26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 .4 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 2010年11月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 凡疆外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报名时,应携带进疆备案册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7、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8、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年11月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
5、报名时间:2013年12月 13日至2013年12月 18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8楼
联系人:姚博林
联系电话:****-*******
传 真:****-*******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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