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常州市从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项目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长虹东路111号 | 常州市从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自建厂房购置汽车平移机、链板式输送机、拆车翻转机械手、轮胎推车等设备51台(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50000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能力。 | (1)废水:场地冲洗水、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经一套气浮工艺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常州市东方横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 (2)废气:废油液抽取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剪切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剪切机、打包机和废气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工业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 / |
1、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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