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
采购编号: LDCG-ZW-*******
采 购 人: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一、 投标响应声明
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资料
三、技术部分内容方案及预算价格
四、商务部分内容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六、 廉洁承诺书
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对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
采购编号:LDCG-ZW-*******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成立两年以上。
5、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视同提交)。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投标人自行在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官网() 查阅招标相关通知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 9月26日9:00时至2021年10月9日14:00 时止(6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新城C5栋4楼
联系人:张泽远
电 话:150*****489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 不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 | |||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新城C5栋4楼 联系人:张泽远 电 话:150*****489 | |||
第2.2款 | 投标人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照)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成立两年以上。 5、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视同提交)。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第4.1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
第4.2款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无 | |||
二、招标文件 | |||||
第5.1款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2021年9月 26 日14:00时至2021年9月 30 日14:00时止 | |||
第5.2款 | 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 |||
第5.3款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期时间 | 2021年10月9日14:00(北京时间) | |||
三、投标文件 | |||||
第6.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要求报含税总价、分项价格。(所有采购价格不高于政府采购价格) | |||
第7.1款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 不要求提供 | |||
第8.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第9.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 |||
第10.1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1、壹套正本、肆套副本、壹套电子档。 2、(★)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U盘或光盘,电子文件密封包装后装入招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档的其投标无效) 3、建议投标单位自备壹份投标文件,以便评标时澄清问题。 | |||
第10.2款 |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 见投标须知正文 | |||
第10.3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在2021年10月日(星期 六)14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10.4款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四、投标 | |||||
第11.1款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14: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投标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新城C5栋4楼。 | |||
第12.1款 | 分包 |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 ◆不允许分包 |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13.1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无 | |||
第15.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1、2021年10月9 日14:30(北京时间)。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新城C5栋4楼 2、现场开标。 | |||
第16.1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1 |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17.1款 | 信息公布 | 采购人官方网站 | |||
第17.2款 | 并列情况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综合评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综合评价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 随机抽取的方式。 | |||
七、其他规定 | |||||
第19.1款 | 其他规定 | 无 |
附页1
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商务部分 (66分) | 报价 | 40 | 1、价格科学合理,各分项价格条理清楚,结构清晰明朗,得50分。 2、价格适中,分项价格清楚,价格结构清晰,得30分。 3、价格一般,分项价格模糊,价格结构模糊,得20分. |
公司实施案例 | 10 | 累计承接5场以上(含5场)且每场特装搭建面积300平米以上(含500平米)的搭建业务,得10分 累计承接5场(含5场)且每场特装搭建面积在200平米以上(含200平米)的搭建业务,得7分 累计承接5场(含5场)且每场特装搭建面积在100个以上(含100个)的搭建业务。得3分 | ||
企业资质、证书 | 10 | 1、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得2分,二级得分; 2、具备省市级展览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得2分,二级得1分。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5、具有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证书,得2分; | ||
投标书编制 | 6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等计算准确的,计6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2 | 技术部分 (24分) | 服务方案 | 14 |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进行工作规划、运作方法、服务承诺和措施等内容编写: 2、内容欠完善,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9分。 3、内容有欠缺、不完善的,得5分。 4、未提供不记分。 |
人员配置方案 | 10 | 1、项目组织架构、人力投入及项目物料规范科学、合理、贴合实际,现场服务到位,完全满足招标人对现场施工作业整体要求,得10分。 2、项目组织架构、人力投入及项目物料较为合理、实际,现场服务到位,满足招标人对现场施工作业整体要求,得5分。 3、项目组织架构、人力投入及项目物料及现场服务不能满足招标人对现场施工作业整体要求,得0分。 | ||
现场管理方案(包含施工、应急) | 10 | 1、内容完善详尽细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内容欠完善,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7分。 3、内容有欠缺、不完善,得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投标须知正文
1.1 本投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投标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投标人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投标采购活动。
2.4 “招标小组”是指依据采购人单位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1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投标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1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6.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0.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0.2招标小组根据与投标人投标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投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3.1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小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4.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5.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5.2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招标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招标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投标人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1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无注明则不需提供。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1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0.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0.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报价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3.1 投标人在开标之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小组现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并当场进行开标评审工作。
24.1投标程序:投标文件审查、投标(包括澄清)、投标文件评审、提出成交投标人。其中,投标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
25.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条件。
25.2符合性审查: 对投标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投标文件、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1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包括首次投标文件、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
26.2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认定。招标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7.1招标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招标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
(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2)联合体不符合规定的;
(3)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7)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8.1 招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9.1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
29.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0.1采购人应当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
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投标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 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投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招标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招标小组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1招标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3.2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招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4.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5.2投标人若认为投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6.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7.1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
37.2投标文件、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3 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7.4 成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湖南省工信厅展位搭建
本次展位搭建服务
沈阳国际会展中心
W2馆B175展位,300m2
4、采购需求: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报价(设计图纸间附件)
5、服务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本次招标书、合同书及附件要求予以响应,并根据展会作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特装搭建承包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方案应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定位性。要求:综合归纳,观点明确;意见合理,具体可行;联系实际,有说服力;条理清晰,语言简明。
6、结算方式: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所有报价应包含:人工费、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开支,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正/副本 |
投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目录
致 (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项目投标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投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投标文件有效期)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投标文件规定和招标小组要求提交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服务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文件;(2)签署并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盖投标人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附件4
备注: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请根据如下评审因素和标准的内容编写
1、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二级资质;
2、省市级展览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得。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证书。
(一)团队服务方案
(二)人员配置方案
(三)对突发性事情的应急措施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请根据如下评审因素和标准的内容编写,编写格式自拟
(一)详细报价表
(二)公司类似业绩
(三)企业资质
(四)企业证书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湖南力量之都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为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组委会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贵公司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7.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举报。
8.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贵公司制度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
10.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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