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数码相机、空调集中(第二十六期)招标公告
市直单位数码相机、空调集中(第二十六期)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日照市市直单位数码相机、空调集中采购(第二十六期)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SDSITC-RZ1303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市直单位数码相机、空调集中采购(第二十六期)
三、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会议室高清摄像机共1台,日照市司法局采购(高先生:186*****226);
第二包:镜头及内存卡等,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采购(李河:****-*******);
第三包:佳能数码相机共7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徐春明:0633- *******);
第四包:数码相机、摄像机,日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采购(滕召波:0633- *******)
第五包:佳能600D套机一个,日照市工业学校采购(王守亮:****-*******)
第六包:松下HPX173,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徐光华:****-*******)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询价函的领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6日,每天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免费领取。
2.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01。
3.供应商亦可登录日照市政务网和山东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
六、报价文件的接收
报价文件接收方式:传真、现场递交或邮件
供应商须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按照询价函要求的时间、地点递交;或按照询价函要求的时间、地点,通过传真(传真号码:****-*******)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报价,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销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成交后须将报价文件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也可通过邮件的方式报价,并将报价函发送至邮箱zb_chenliqin@126.com。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2月17日10:30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7日11:00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01室,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7日11:00在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01室开标。
八、报价说明:各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九、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
十、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吕红 陈力芹 仲秀霞 杜以娟
联系电话:****-*******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b_chenliqin@126.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新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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