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二次招标公告

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改造工程已在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号:310381C********6,招标人为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潜孔钻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江津区珞璜镇

2.2 招标范围: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仓储、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业主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对以上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2.3交货方式、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历天内买方现场落地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设备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2)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应具备5年以上潜孔钻机专业生产或销售供货经验。

3)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持续有效);

4)投标所采用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合格产品鉴定证书、检验报告、3C证书(低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出具)。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2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不收取费用。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7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重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咨询大厦(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大厅指示牌及重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日程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江津区珞璜镇


邮 编:402283

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

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4室

邮 编:400023

联 系 人: 唐源源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五江支行

账 号:****************047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68编 制 人:唐源源审 核 人:周微之招 标 人: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13年12月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3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64.投标185.开标186.评标197.合同授予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纪律和监督2110. 其他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第四章商务要求29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31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8 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6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改造工程已在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号:310381C********6,招标人为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潜孔钻机采购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重庆江津区珞璜镇2.2 招标范围: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仓储、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业主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对以上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2.3交货方式、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历天内买方现场落地交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设备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2)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应具备5年以上潜孔钻机专业生产或销售供货经验。3)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持续有效);4)投标所采用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合格产品鉴定证书、检验报告、3C证书(低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出具)。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2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不收取费用。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7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重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咨询大厦(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大厅指示牌及重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日程安排。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www.cqzb.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江津区珞璜镇 邮编:402283联 系 人: 石先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4室 邮编:400023 联 系 人: 唐源源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工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04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项目名称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采购(第二次)1.1.3招标人单位名称: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江津区珞璜镇联 系 人:石先生电话:***-********传真:***-********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20楼2004室联 系 人:唐源源联系电话:***-********传真:***-********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3.1招标范围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装卸、仓储、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业主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对以上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1.3.2交货方式、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历天内买方现场落地交货。1.3.3伴随服务要求附属服务内容: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及壹年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1.3.4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合格后壹年。1.3.5质量要求全新,未用过,符合国家相应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设备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2)设备制造商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应具备5年以上潜孔钻机专业生产或销售供货经验。注: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持续有效);注:提交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4)投标所采用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合格产品鉴定证书、检验报告、3C证书(低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出具)。注:提交相关证书、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9.1踏勘现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自行进行踏勘现场,以充分获取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现场条件信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是否允许再分包相关非自产元器件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自行采购。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关于本项目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提供投标产品样品、样本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样本资料贰套。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如有疑问应在2013年12月18日上午9点整之前由各投标人直接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出。在此时间之后,若投标人仍有质疑,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作答。2.2.2/2.3.1招标人书面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在2013年12月20日17点整之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www.cqzb.com),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不采用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被视为重大偏差而导致废标。3.1.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包括技术、经济、商务(含资格审查材料)等3个方面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1.1条。其中: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标准);2)招标文件有统一格式的,投标文件须按统一格式编制(见招标文件附件)3.1.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条和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总价中考虑。2. 投标报价为:货物价 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费用: 设计费、附件费、备件费、包装费、运费、装卸费、特殊工具检测仪器费、技术培训费、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检验、验收费、风险费、过程伴随服务、吊装、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费、保险费、17%的增值税及其他税费等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统计漏报、漏项,招标人均不予补偿。3. 中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要求范围内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招标人提供的额外变更除外)。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详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投标人在开标前可以到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市交易中心备案的投标人账户名称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号须与交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及其基本账户号一致,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提前登记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手持汇款凭证,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备验,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5、中标人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之内拒绝签订合同,其保证金将被没收。若发生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另选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6、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机电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7、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3.5.1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的相关资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2、所有涉及投标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必须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含全部投标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贰份(必须能读取),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7.5装订要求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除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要求放入投标文件外,须另将一份“投标函”和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单独装在一个小信封内,作为开标时使用。小信封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写明“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小信封用不干胶带固定在投标文件封装物表面。2、投标文件的装订(1)投标文件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A、“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B、资格审查资料C、技术部分D、商务部分E、印刷品、宣传资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2)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4)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再密封并在大袋上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相关资格审查原件,投标人应该手持备查。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采购(第二次)招标编号:****-********68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 在2014年1月7日 14 时 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7日14时00分(注:①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月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②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收件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开标会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公布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重大偏差而导致投标文件为废标。(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身份。(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将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开标顺序:随机进行开标。6评标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和所规定的评标办法、标准、细则进行评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评标专家4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银行转帐。2.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3.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履约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行: 账号: 5.退还期限及方式:供货合同签订,货到现场,安装完工并经当地质监中心验收合格后返还(不计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资料供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文规定的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3本次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2〕428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支付。10.4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时间、时刻处均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日是指日历日(特别注明工作日处除外);节假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节假日。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项目货物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内容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伴随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三)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四)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五)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货物类收费标准和相关办法,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本次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2]428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商务要求;(5)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6)合同条款及格式;(7)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发现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本项目“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作答。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本项目“招标人答疑补遗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按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本项目“招标人答疑补遗区”发布。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全部内容。2.3.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出必要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拒绝。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修改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制造厂家的授权函;(4)投标保证金;(5)开表一览表;(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7)技术规格响应表;(8)投标方案(格式自拟);(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商务条款响应表;(10)投标人基本情况;(11)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12)投标产品样品、样本(如要求);(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其相关规定填报。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上本项目“招标人答疑补遗区”相关补充内容。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本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的相关资料。若要求为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5.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 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并现场确认;(2)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定其身份合法有效。投标人代表身份不符合规定或未现场提交身份证明的,将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将当场退还投标文件。(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7.3.4预付款保函提交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交预付款保函,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投标人违约。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 投标人中标后又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在7.4.1条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4.4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放弃承包权或因自身原因(如资金不保证,设备、机具、劳动力等资源不保证, 无法提交履约保函等等)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如果所有投标仍被否决,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其他 其他补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招标文件》对本项目招标的要求,制定本办法。2、评标原则2.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坚持依法评标的原则;2.3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业主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4、评标工作纪律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评标原则,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2评标在封闭、保密的方式下进行,有关评定过程信息对投标人及其他无关人员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评标情况泄漏给参加评标工作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并集中封存保管。4.3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未经监督部门授权不得接待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联的人员。4.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任何试图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做法都将导致取消相关投标人可能的中标资格。4.5评标委员会及评委的评分细节应接受评标监督人员的监督和质询。4.6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均不得私自离开评标委员会指定的区域或场所,如确需离开,应经监督部门同意。4.7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细节。4.8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注意保存评标资料,不得遗失或带离评标委员会指定的场所,评标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归档。4.9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评标委员会可提请招标人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视其违纪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权就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5、评审内容5.5.1初步评审5.5.1.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初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说明1形式评审投标文件的有效签署、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无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废标的情形。形式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2资格评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3响应性评审无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重大偏差的情形等。响应性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5.5.1.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逐项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重大偏差时,由评标委员会评定该投标为废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1)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2)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合同的投标;(5)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6)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废标。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认定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方面出现重大偏差:(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3)投标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的;(9)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有虚假陈述的;(11)未按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或报价有重大遗漏的投标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明确标示为“★”号条款的。5.5.2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所有被认定为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6、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6.1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5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10分。6.2本项目评标标准:6.2.1投标报价45分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投标人书面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部分不得分(即按零分处理)。(1)评标价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经算术修正后并经投标人确认之后为该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审应以有效评标价为基础。(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超过四个有效投标报价,则取最高最低价除外的其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价)为评标比较价。如不超过四个有效报价,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比较价对应价格分值设置为:40分。(3)投标报价的计分①投标报价计算得分,满分45分。评标基准价对应分值为40分。②各投标人有效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按内插法计算,增减分值不超过±5分。③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80%的,投标报价部分得分为0分。6.2.2商务部分10分。商务部分评价因素,评委从以下方面通过横向比较投标人技术条款进行评分。1)付款方式;(2分)2)质保期;(2分)3)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2分)4)各类认证情况;(1分)5)同类产品市场业绩及运行情况:提供用户反馈的意见(运行评价报告);(1分)6)财务经营状况。(1分)7)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著名商标。(1分)6.2.3技术部分45分。技术质量评价因素,评委从以下方面通过横向比较投标人技术条款进行评分。1)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程度;(8分)2)各系统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6分)3)各系统配置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及优势特性;(6分)4)质量保证措施和检测设备水平;(4分)5)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包括各类加工、检测、表面处理、装配、工艺及设备等);(4分)6)元器件、原材料和配套部件情况(整机各系统部件、金属材料、电器元件、控制器件等);(6分)7)有潜孔钻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的;(4分)8)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名牌产品;(2分)9)取得空压机、柴油机、液压泵、液压马达、减速机、除尘器等指定品牌制造商授权书;(2分)10)其它投标需要阐明的技术质量情况。(3分) 第四章商务要求本表中所述内容,是对第六章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5)买方名称、地址: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9付款方法和条件为:合同生效10日内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货到现场初验即付合同总价的40 %的货款;安装、调试正常投运验收合格、开具100%的合同金额17%的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价40%货款;10%的余款一年质保期后无遗留问题方能付清或按合同规定执行。10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提供给招标人。11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卖方必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14交货方式、交货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历天内买方现场落地交货。17税和关税:进口元器件的关税由投标人自行消化,买方不负责关税。卖方的税费由卖方自行负责。1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项目法人提供金额为投标金额10%的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由项目法人可接受的银行开具。货币:人民币。19仲裁机构为重庆市经济仲裁委员会2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解释27合同的生效:中标人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适用于本合同的额外变动:见《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方式、交货期:详见本章前附表1.2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2、报价方式和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包装及包装方式3.1包装: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各部件所采用的包装方式及材料。须满足设备防潮、防震、防锈、防腐及到达目的地完好无损的要求。所采用之包装材料必须结实,全新未用过。3.2符合水陆联运及气候变化要求。3.3若因卖方对投标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卖方负责完全赔偿。4、设备的检验程序4.1设备出厂前的检验:项目业主保留两人到项目现场督造的权利,投标人应考虑该项费用。制造厂商必须保证设备各部件的质量,保证所有设备及其零部件均为全新未使用过,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制造厂商必须在设备出厂前对所有设备及零部件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重量做全面、详细地检验,并签发品质及数量证明书。4.2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检验方式及依据: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重庆)工地后,买方按卖方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买卖合同、买方会同卖方、安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负责开箱检验。检验内容:4.2.1 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4.2.2 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买方要求的相符。4.2.3 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4.2.4 设备是否符合制造标准之内容要求。4.3安装调试后的最终检验验收内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制造厂相应的设备验收报告和规定执行。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买方申请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颁发“验收合格证书”交付买方使用后,双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文件。5、对备件、易损件及随机工具的要求。卖方应提供买方两年用量的备件、易损件以及特殊专用工具(请在投标文件中列报详细清单)。6、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由卖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含安装调试场内运输)、运到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安装和调试,并经重庆市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7、技术资料要求。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向用户提供如下技术资料:7.1设备机械部件,电器的完整安装图。7.2成套设备质量合格证及配件质量合格证。7.3设备安装、调试、使用操作及维修说明书。7.4设备安装及安全标准。7.5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7.6易损件目录。7.7设备运行、控制、故障报警等电子监控显示,目录索引。7.8安装所需辅助条件。7.9监控软件及使用操作说明。7.10设备出厂质量保证书。7.11制造厂检测报告及质量认证书。7.12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上述各条所列技术资料的提供时间及份数。8、技术培训要求。8.1卖方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期间,应对用户方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免费提供技术培训,下列条款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8.2培训人员数量:3人8.3 培训时间:被培训人员能熟练操作为准。8.4培训内容:参与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学习、运行操作实作和故障处理。8.5培训水平:直至买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水平为止。8.6培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9、免费质保期和售后服务9.1设备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免费质保期为投标书承诺的质保期(从取得验收合格证,且正式投入使用后的次日算起,要求为壹年);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向买方供应并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9.2质保期内卖方应定期上门进行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包换。9.3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应24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件的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若主机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更换主机;更换笨重部件如电机、减速机等不能超过48小时。若有违反,买方有权扣除部分质保金作为补偿,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9.4质保期满后,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报出。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总则:投标者应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条件在内的招标书中所阐述和全部条款。投标者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的要求。投标者所提供的设备如果与本标书所要求的有所差异,无论差异多么微小,都必须在投标书中以“对技术条件的意见和同技术条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说明。设备需求表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台数交货时间备注1008C-01总-02潜孔钻机120型柴油动力一体化液压潜孔钻机1合同签订后2个月一、一体化液压潜孔钻机主要技术性能★一主要技术参数1型号120型柴油动力一体化液压潜孔钻机2钻孔方式中/高风压潜孔3适应岩石f=6~204钻孔直径(mm)?1205钻孔深度(m)12-246钻杆长度(m)47钻杆直径(mm)80-898钻杆存量1 5根9钻孔角度钻臂相对机身上下70-90°,左右60-70°;钻架相对钻臂仰俯140°,左右摆90°-120°。10行走方式履带式11传动方式全液压12离地间隙(mm)≥44013推进行程(mm)≥800014补偿行程(mm)≥120015最大推进力(KN)4-20 16最大提升力(KN)≥3217回转头 扭矩(Nm)≥280018 速度(r/min)0~6019最大行走速度(km/h)≥2.520爬坡能力(°)≥25★二主要部件配置品牌和配置满足要求(空白由投标人填写)1、空压机 空压机型号 制造商(产地)美国寿力(或相当于) 螺杆 类 型 配置台数(台) 排气量(m3/min)≥15m3/min 排气压力(MPa)≥1.5Mpa 排气温度(℃)≤85℃ 空压机动力输入方式 动力型号 动力传递和分配方式动力额定功率(kW/rpm) 转速(r/min)冷却方式 配置动力生产厂家 东风康明斯有限责任公司(或相当于)2、液压传动系统主泵规格型号A10V0 A10V0 G05生产厂家(产地)德国力士乐(博世力士乐液压及自动化有限公司)(或相当于)主泵配置台数(台) 动力规格型号动力传动方式动力额定功(kW/rpm) 冷却方式动力生产厂家东风康明斯有限责任公司(或相当于)行走马达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日本帝人(上海纳博特斯克液压有限公司)(或相当于)配置台数(台)回转马达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伊顿(伊顿液压系统(济宁)有限公司)(或相当于)配置台数(台)推进马达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 意大利合资(意宁液压有限公司)(或相当于)配置台数(台)除尘马达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 多路阀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配置台数(台)操控机构系统说明主要配置及品牌 管路配置情况说明阀件配置情况说明 其它配置情况说明3、工作装置钻臂与钻架特点及实现钻具回转主要配置、功能说明钻具回转机构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回转速度(rpm) 回转扭矩(Nm)驾驶室 有无冷暖空调备有无空气净化设备有无LCD显示屏有无内饰如有,内饰采用或达到标准监控功能有无监控功能配用冲击器型号生产厂家(品牌)阿特拉斯(或相当于)配用钎头型号 生产厂家(品牌)阿特拉斯(或相当于)卸杆装置主要配置、功能说明防卡钻机构主要配置、功能说明有无滑架补偿装置(带滑架补偿装置)钻杆存放主要配置、功能说明4、四轮一带规格型号产地系统配置说明(品牌和数量)5、除尘系统 除尘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台数(台)除尘方式说明(干式)除尘配置说明配置动力规格型号处理风量除尘效率三、电控系统主接触器采用施耐德产品(或相当于)。★四、整机性能1、机组噪声(dB)小于852、工作效率(m/h)>183、整机外形尺寸(长×宽×高)4、单位耗油量(g/kwh)40~45L/h5、机 重 (t)6、与同类设备相比特点及优势★三、供货范围本潜孔钻机为自带行走、钻机(含四轮一带、机架、钻杆、冲击器等全套)、发动机、空压机、液压系统、操纵系统、除尘设备等全套、全新的成型一体化液压潜孔钻,且以下产品在供货范围之内。 ●为满足设备性能必需的配置、材料、附件、润滑油等(招标人只提供动力油即可投入运行,其余部件、材料全部由投标人提供); ●设备在使用和维修中所必需的专用工具。(1)满足设备调试及试运转必需的随机备件。(2)为了便于生产、维护,设备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本机总装图、各系统总图和易损件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系统电气、液压等控制原理图,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必要的随机文件。3.3技术条件:3.3.1本钻机采用或高于以下标准进行生产,并同时符合或高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矿用炮孔钻机 安全要求JB8912-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KQ露天潜孔钻机JB/T9023.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陆地钻机用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JB/T 7845-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SLJJ1-4-81水利电力部颁规程空压机性能测试标准ASME-PTC-9-1970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SWD系列一体化液压潜孔钻机企业标准Q/SWJ 0304-2009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3.3.2本机必须是整体设计合理、所有系统配置符合要求和完整、全新的、能耗较同类产品低、运行可靠和成本低的成型产品。3.3.3本机具有钻进系统、供气系统、动力系统三位一体,具有良好的机动性和快速行走功能。具有高可靠性行走机构、液压调平机构、钻具回转机构、滑架起落支撑机构、冲击器、钻杆自动拆装机构,钻杆导向与拆装机构、自动防卡杆机构、钻具回转减震机构、滑架补偿机构、自动接卸杆机构等,各系统配置满足要求、运行正常和稳定,不出现超温、超压现象;无漏油、水、气、电等问题。3.3.4所有的操纵、姿态调整、钻孔位置选定都由集中控制,带LCD显示屏的集成电子钻孔角度指示仪。供气系统及液压系统分别采用独立模块,系统可靠性好,具有较大的维护维修空间,维护维修方便。 3.3.5驾驶室人性化设计满足舒适性、安全性要求,为司机带来良好视野的工作环境;驾驶室设有冷暖空调及空气净化设备,门窗和内饰防噪隔音;所有的指示灯、报警灯、监控装置等安装于同一面板,方便司机作业。3.3.6除尘器具有高效除尘功能,除尘效率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设备外观及油漆涂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保证5年不锈蚀。3.3.7其它有关的制造事宜:卖方制造时不确定的事项要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系,经得买同意后方可制造。设备应按规定做好标识牌,标识牌应清晰不易脱落。标识牌底色为黑色,凹体白色字母,用螺丝或铆钉固定,严禁使用胶水或不干胶方式固定标识牌。3.3.8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自己制造生产的主要配套部件的供应厂家。3.3.9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设计、制造、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并且所提供的设备应适合于其指定的使用目的。3.4电气规范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绝缘等级F级。 3.5标准件要求主要轴承选用原装进品SKF(或相当于)的产品,其余轴承采用哈瓦洛(或相当于)产品。3.6关键部件寿命担保部分/部件目标时间最大期限柴油机3年5年空压机3年5年除尘器3年5年冲击器3年5年主泵3年5年主阀3年5年回转马达3年5年行走马达3年5年钻杆3年5年其它2年3年3.7负责免费开机、调试及对操作人员的现场培训,免费提供指导安装。在设备安装完毕后,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免费技术服务,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3.8 使用期间设备发生故障,4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对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担。每年免费对设备巡检二次,及时询问设备的运转情况,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3.9验收标准矿用炮孔钻机 安全要求JB8912-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KQ露天潜孔钻机JB/T9023.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陆地钻机用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JB/T 7845-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SLJJ1-4-81水利电力部颁规程空压机性能测试标准ASME-PTC-9-1970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4、控制计划4.1卖方请提供详细检验测试内容及时间表,以及需买方参加的重点工序和控制点,在重点工序检验时提前5天邀请买方参加。4.2 买方可随时到卖方制造工厂检验设备制造质量情况,卖方必须给予配合。4.3 卖方质量控制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所有检验项目及检验/试验报告,并注明应邀请买方参加的项目。4.4 买方派代表到卖方制造厂进行质量检验时,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要求卖方提供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记录、测试报告、检验报告、检查报告、特性报告、化验报告等证明设备质量记录时,卖方应免费提供,供买方代表查阅。4.5 买方人员需要某些质量记录的复印件时,在不违反合同和国家相关法律情况下,卖方应无偿给予提供。4.6 买方的检验不能免除卖方的任何责任,如在设备调试或试主产中发现设备的质量缺陷,卖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对其进行处理,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 工厂测试、设备交付和现场测试 卖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设备满足规范、国家标准。 5.1 工厂测试 工厂测试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柴油机、空压机、主泵、主阀等主要部件的主要性能测试。5.2 设备交付卖方将设备运至现场后,经双方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后方才可卸车,经双方开箱,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考核,性能合格后方可完成设备的交付。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5.2.1 设备及部件的合格证、试验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必要的随机文件。5.2.2本机总装图、各系统总图和易损件图、系统电气、液压等控制原理图、管线路、配线图共8套中文版,并附两套电子版。5.2.3 设备安装、操作和维护手册共8套中文版。5.2.4 系统主要装置如发动机、空压机、主泵等的特性曲线。5.2.5 贮存在软盘或光盘上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格式:文字性资料 WORD2000 文档表格 EXCEL2000文档图 AUTOCAD 2004计划 MS-PROJECT98注;标书中未涉足处应以设计蓝图为准。5.2.5卖方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详细设计和安装调试资料必须注明“华能石粉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破碎改造工程”,并加盖公章和责任人签字。 5.3 现场测试项目卖方应配合买方进行以下内容的测试,但不仅仅是以下内容:1、包装、装箱检查;2、设备外观检查;3、柴油机、空压机、主泵、主阀等主要部件的主要性能测试;4、整机性能测试。6.保证卖方应保证但不仅仅限于以下内容:6.1 所提供的设备及元器件应能在附表所描述的石灰石矿山条件下能长期可靠运行,尤其当地处于高海拔地理条件。6.2 在额定负荷下的操作次数及操作机构的机械寿命。6.3 卖方应保证以下部位的材料的性能和质量,但不仅仅限于以下内容:A.;B.钢板的材质、质量、厚度及其表面涂层质量;C.各系统性能强度;D.内部装置;E.所有设备满负荷时的正常操作。6.4 同型号可互换性。6.5 调试及试生产和质保期间的备件在供货范围内。6.6卖方必须提供与卖方有关的所需要的任何资料及证明文件。6.7与配套供货厂家配合安装。发运前应将本机所有部件组装完毕。7.服务 卖方应提供以以下服务内容,但不仅仅是以下内容:A.安装;B.使用和维修人员培训C.配合调试;D.提供保证设备两年正常运行的备件清单;E.提供设备元器件清单。8.培训卖方应在标书中列出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方式等内容,需要时应提供培训场地。应使买方和业主的培训人员能够不依赖卖方进行独立操作、维修。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货物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概况1货物名称:2货物规格: 3货物数量: 4货物安装地点: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 天。7装运地点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 至____________.8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货物价款/支付方式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2、支付方式:合同生效10日内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货到现场初验即付合同总价的 40 %的货款;安装、调试正常投运验收合格、开具100%的合同金额17%的增值税发票后付合同总价40%货款;10%的余款一年质保期后无遗留问题方能付清或按合同规定执行。3、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中标方案进行优化,优化后方案价格结算;增减工程量按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单项计价原则进行计价;如优化后合计增减工程量小于中标报价±5%范围以内的不予调整,超出±5%范围以外的据实对中标价进行调整,但调整的最终总价(签订合同价)不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三、货物交付时间/地点货物交付时间: 年 月 日货物交付地点: 省/市 区/县 。四、质量标准:五、安装/验收:六、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潜孔钻机采购安装合同);4.合同条款通用部分;5.合同图纸;6.招标文件及补遗;7.投标文件及相关说明或澄清;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七、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保期内对货物缺陷承担维修责任。七、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址: 住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公斤):(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有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以下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 、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用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保险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资料表及商务条款。10.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1 合同生效后2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 另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首批货物一起发运。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期内,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 除合同资料表条款有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或自货到买方起18个月。12.检验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合,买方有权在货物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控,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延期交货14.1卖方应按照“供货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以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不足7天按一周算)。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到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货物质量保证期满时止。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18.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9.仲裁 19.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 违约终止合同 20.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20.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的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 破产终止合同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 未经买方事先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3. 合同修改23.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4. 通知2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2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 适用法律2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7. 合同生效及其它27.1 合同应在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7.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27.3 如需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目 录(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5)开标一览表;(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7)技术规格响应表;(8)投标方案(包括投标货物选型、功能、技术参数、材料材质、关键零部件、发运计划、安装及调试方案和进度表等);(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商务条款响应表;(10)投标人基本情况;(11)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12)投标产品样品、样本(如要求)(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2)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一、我方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1、我方已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设备的制造、供应等全部工作;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3、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交货;并保证我们的供货设备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如果我方中标,将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二、按投标须知中有关“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份);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四、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我方愿以人民币小写_______元(大写圆角分)投标总价承担(项目名称) 制造、供货、调试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完工时间为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需提供一份原件在开标时出示。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款凭据复印件(最终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实际到账为准)。 (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合价(万元)交货时间竞争性优惠条件投标总价(大写):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投标报价(单价、合价、总价)应是投标项目设备材料制造、供应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3.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原件)与优惠服务声明(如有的话)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4.填报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5.优惠承诺属于服务评审内容,不作为投标报价打分的依据。如中标,优惠承诺将列入合同条款。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时 间:(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投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名综合投标单价组成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总价单价12345678投标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元说明: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7)技术规格响应表技 术 规 格 响 应 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数量投标人提供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数量响应程度备注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将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为无效投标。 2、如果本表不能填写完毕,可按此格式扩展。 (8)投标方案(格式自拟)(包括投标货物选型、功能、技术参数、材料材质、关键零部件、发运计划、安装及调试方案和进度表等) (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一)售后服务承诺1.在 年的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2.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此期间不收取维护费,如需更换零配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3.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维修服务,除收取交通费、住宿费和所更换部件的成本费外,不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4.投标人在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7.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8.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二)技术培训1.免费培训内容:2.培训日期及地点:(三)售后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1. 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2.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3. 售后服务人员及技术职称情况。(四)其他(以上内容可视具体情况删改或增加) 投标人:时间:商务条款响应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响应程度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将投标响应情况逐一列出。 2、如果本表不能填写完毕,可按此格式扩展。 (10)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单位:(公章)填表日期:单位名称代号电话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及职务地址信箱号传真经济类型全权代表及职务一、单位 简历 及机 构单位优 势及特长二、单位概况职工总数 人生产工人人工程技术人员人上一年 主要 经济 指标指标名称计 算 单 位实 际 完 成流动资金 万元自有资金 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银行贷款 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产品1、2、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3、4、5、三、主要产品情况产品名称型号上年产量上年产值产品技术先进水平优质品率一等品率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 (11)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根据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12)投标产品样品、样本(如要求);(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各投标人: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就“ 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石灰石粉技改扩能工程潜孔钻机采购”(项目编号:********131*****0210402)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相关事宜说明如下:1.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各分包账号任选其一):开户单位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账号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252账号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账号****************468账号3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首次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应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和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3.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特此说明附:《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2013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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