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马鞍山市贯彻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马鞍山市贯彻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打造“食安安徽”品牌,在全市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培育格局,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 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马鞍山市贯彻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0月8日前反馈至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邮箱:massawb@126.com
????????????????????????????????????????????????????马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马鞍山市贯彻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打造“食安安徽”品牌,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 号),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总体部署,坚持“点、线、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十四五”期间,全市培育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200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4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4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区)3个。到2025年,在全市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培育格局,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1.开展标准提升行动。组织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对食品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解读、培训,指导企业编写简明易懂、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农药化肥兽药减量增效,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场、基地)创建。加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申报认证登记工作力度,全面实现各类品牌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不断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水平。“十四五”期间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2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规范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收购储运,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1家林下特色中药材、森林食品等“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推动食品产业升级。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增加科研投入,改进生产加工条件,优化工艺流程。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积极支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生产园区、和县绿色产业园升级发展,进一步完善资源和服务配套,规范园区管理。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40家,食品生产园区2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各县区政府)
5.规范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提高食品流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打造食品流通环节领军企业品牌,持续推进特殊食品、临保期食品专区专柜提升行动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鼓励小微食品经营店采取加盟等形式统一配送、连锁管理。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计划“十四五”期间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40家(含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促进食安小镇(街区)融合发展。持续加强食品行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商标)”“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品牌创建。依托采石古镇等具有旅游业态、文化内涵的特色小镇,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小镇1个。积极做好安徽省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创建工作,培育“食安安徽”餐饮安全街区3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促进茶叶、蜂蜜、果蔬罐头等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外贸发展。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马鞍山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深入推进“皖美粮油”品牌建设,培育地域特色粮油产品,积极组织申报“安徽好粮油”“中国好粮油”,扩大本地粮油品牌知名度、影响力,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并通过验收。培育巩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3个,指导和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加强含山县、当涂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动态管理。巩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全市所有农业县区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县达到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品牌认证评价
10.实施品牌认证评价。督促企业对照“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评价,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定期评估,组织自查达标企业参加省级认证评价。引导企业规范使用“食安安徽”品牌标识。(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加强评价工作监管。加强对“食安安徽”品牌授权企业事后监管,实施跟踪评价和动态管理,构建优胜劣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对“食安安徽”品牌的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1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宣传解读、品牌整合、市场策划、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诚信宣言、自查互查等自律活动,在行业内引导和督促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引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内涵。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提高公众认可度。(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3.讲好“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加大“食安安徽”品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介,推介“食安安徽”品牌名单,大力宣传报道“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诚信典型。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形象标识的使用和推广。建立推介常态机制,组织食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品牌推介活动,扩大马鞍山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提升马鞍山食品品牌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4.强化食品科普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进食品安全研学基地建设,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15.扩增公众消费信心。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节约的饮食消费文化,助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消费新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块链可信质量追溯系统和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应用,实现食品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品牌建设保障
1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食品产业发展需要,依托高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和组织,开发品牌理论和实践培训课程,加大食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食品产业从业人员。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食品行业领军人物和创新型人才,引领食品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品牌建设、品牌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对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的企业(单位)按照《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政策规定进行奖励补贴,将支持食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提升品牌科技内涵。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积极争取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资金,采取“政产学研用金”联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推动食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综合实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
19.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支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粮油检测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机构提升检验监测能力。规范基层市场监管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贸市场食品(农产品)快检管理。推进马鞍山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引进高水平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及品牌公司,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马鞍山海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参与长三角重点城市共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工作,加快建成马鞍山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品种信息化追溯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0月底前)。摸清食品行业现状,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建立分工明确、全面协作、权责清晰、互利共赢的品牌建设机制。学习研究《“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大力宣贯“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内容和重要意义,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创建,遴选确定首批培育对象。
(二)重点培育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底)。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双管齐下,针对培育对象建立专人帮扶机制,从基础建设、人员配备、管理体系、标准规范、知识产权、质量安全等全方位对口指导,督促企业对标提升。动态把控工作进展,定期组织评价和申报认证。紧密结合招商引资、城乡规划、企业扩产等,聚力打造食品示范园区。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2025年底)。客观总结评估“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成果,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品牌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注重挖掘先进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食安安徽”品牌效应,继续深挖马鞍山食品品牌潜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结合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明确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职能,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加强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
(二)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加大对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食品安全基础设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严格督查评估。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健全多层次考核机制,市食安办负责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区(园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