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3]2392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宏大水库东南侧,国道207线K260+820处,采用渠化交叉方式与国道207线连接,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终点位于内蒙古太仆寺旗与河北省沽源县交界(蒙冀界)处,与河北省省道241线起点处顺接,终点桩号为K27+965.675。本项目主线全长27.966公里,设宝昌镇连接线1.205公里。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主要控制点:国道207线K260+820、锡张高速北互通收费站、宏大村、宝昌镇、省道304线(宝大线)、东红村、韩玉营子、西马坊、东马坊、张宏营子、肖李营子、河北省省道241线起点。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线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0.5米;连接线路基宽12.0米,路面宽9.0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设中桥2座、小桥3座、涵洞29道、分离立交1座。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5月1日,交工日期:2015年10月15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全线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各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主线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BGJL | BGSG | K0+000~K27+965.675 | 29.171 (含连接线) |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 1 \* GB3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2 \* GB3 ② 最近5 年内(2008年12月至今)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a.至少累计完成30km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b.至少累计完成30km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
3.1.2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 1 \* GB3 ① 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2 \* GB3 ② 最近5年内(2008年12月至今)完成过1个长度不少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监理标段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 本项目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4日至2013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锡林浩特市广润宾馆368房间投标报名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59号,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斜对面)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如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公。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锦江国际大酒店26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日。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
邮 编:026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309线宝昌至沽源(蒙冀界)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申研琼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包 军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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