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招标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3】444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

2、招标项目名称:

1吨挂桶式垃圾自卸车 2台

3吨挂桶式垃圾自卸车 2台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扫洗车销售经营权的制造商。

(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产品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且必须为自主品牌(需提供车辆型号公告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A、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车辆型号公告目录,以上所列资质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另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上述资质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特别说明: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请投标人采用本品牌符合招标要求最佳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

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报名时间为: 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7、报名费: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网上报名。若网上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宜春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宜春农商行宜阳支行营业部,账号 :149*****000*******,(请在进账单摘要中注明代码********01),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

8、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1、开标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左芳梅 易微婕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制目录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主要设备性能参数四、政府采购合同五、货物需求一览表六、开标一览表(格式)七、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3】444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2、招标项目名称:1吨挂桶式垃圾自卸车 2台3吨挂桶式垃圾自卸车 2台(详细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主要设备性能参数)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扫洗车销售经营权的制造商。(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产品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且必须为自主品牌(需提供车辆型号公告目录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特别提醒:A、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车辆型号公告目录,以上所列资质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另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上述资质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特别说明: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请投标人采用本品牌符合招标要求最佳型号的产品参与投标。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报名时间为: 2013年12月12日至2014年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7、报名费: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网上报名。若网上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宜春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宜春农商行宜阳支行营业部,账号 :149*****000*******,(请在进账单摘要中注明代码********01),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8、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11、开标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2、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左芳梅易微婕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zfcg.gov.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12月11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交纳电子化投标保证金和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投标人资格:(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销售经营权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指定的代理人(供应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产品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6)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4.投标联合体及其他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所投产品要求6.1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由采购人指定的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品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符号来表示。6.2投标人若是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其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6.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安装代理或经销资格以及生产厂家产品相关文件,所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证明等文件。6.4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他项目的业绩、售后服务人员组成和服务计划。7.项目要求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方案要求”。8.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8.1中标单位对所提供设备实行保修服务,所提供的主要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8.2中标单位负责产品维修,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9.验收要求9.1验收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9.2验收要提供的必须的技术资料 a、合同副本; b、产品清单。9.3验收人员,要有三方人员参加,即供货单位、采购人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参加。10、本次投标注意事项10.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0.2此次招标报价除设备价格外还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税费以及后续服务费用等。10.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中标金额的0.75%向招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构成⑴招标公告;⑵投标人须知;⑶招标采购要求;⑷政府采购合同;⑸货物需求一览表;⑹开标一览表(格式);⑺投标文件格式。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答复,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他投标人,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3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由招标人负责。1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3.1 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补充或修改的内容,招标人将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有关网站关于该项目的最新信息。13.3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14.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15.投标的文字及计量单位1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5.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6.投标文件构成16.1投标人编写的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6.1.1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写);16.1.2投标文件:⑴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⑵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⑶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填写);⑷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填写);⑸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填写);⑹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填写);⑺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要求提供);17.投标文件格式17.1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17.2在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产地、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标准号。18.投标报价18.1电子版报价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单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8.2投标报价指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19.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⑴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⑵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⑸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⑹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声明及文件资料。21.货物合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还应提交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上传电子版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它们可以是:⑴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均为复印件);⑵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⑶设备或产品保证供货有效证明;⑷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22.投标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22.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否则其投标无效。22.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2.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22.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单位的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2.5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6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版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22.7投标文件的电子盖章要求22.7.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2.7.2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应清楚工整,扫描件图像清晰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2.7.3投标文件模糊、投标内容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23.投标保证金23.1 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23.2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我们将向省采购办建议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23.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3.2.2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活动的。23.2.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24.投标的有效期2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有效。2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2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投标文件袋要在封口处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25.3投标文件袋上都应写明:⑴ 采购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⑵ 项目名称: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公开招标采购 ⑶ 项目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⑷ 投标单位: ⑸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25.4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和文件袋样式另行包装。25.5投标文件的密封以投标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25.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5.7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25.7.1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整理成册,在文本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并签章。25.7.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⑴ 采购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⑵ 项目名称: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自卸车公开招标采购 ⑶ 项目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⑷ 投标单位: ⑸ 注明:“开标时才能读取”26.投标截止时间26.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14年1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6.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指定的地点,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向招标人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4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26.5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6.6在评标结束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方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27.电子投标截止时间27.1投标文件的上传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14年1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7.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投标代表到指定的地点解码,即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投标代表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拒收。27.3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3)在电子评标结束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要求删除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由招标方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五、开标、评标、定标28.1开标28.1.1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身份证签到参加开标会并接受验证并参加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投送纸质文件的和未委派投标代表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28.1.2开标时,由公证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是否在开标前已经解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解码,宣读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28.1.3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8.1.4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将该项目改为其它方式进行处理或重新招标。28.2电子评标28.2.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由聘请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构成,评委会全面负责电子评标工作。28.2.2评标原则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电子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价格、技术参数及要求与样品分、公司评价和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28.3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公示前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合同。28.3.1本项目评标要素主要包括:技术指标、售后指标、业绩等。28.3.2采用100分制。设四个部分:报价(40分)、技术部分(20分)、商务部分(18分)、售后服务(12分)、业绩(10分)。28.3.3评标的标准28.3.3.1全部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8.3.3.2最大限度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28.3.3.3具备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技术、装备和经济能力;28.3.3.4方案合理、可行性好;28.3.3.5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售前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28.3.3.6有违反招标文件任一条内容的违约处罚承诺。23.3.3.7所有计分项目均按四舍五入计取到小数点后两位。28.4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审查投标人资质及其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及商务要求,并进行评议。28.5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知情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8.6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公正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报价4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评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小数位后实行四舍五入)技术部分201、所有技术指标必须完全满足,不能完全满足的为废标;完全满足得15分;2、所有技术指标每有一项正偏离加1分,最多5分;商务部分18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得5分;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得3分;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得1分;≤1亿元人民币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创新型企业”得2分,(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 得2分(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体系认证(4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环境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检测报告(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未提供或少一项均不得分)5. 所投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推荐性证书得2分,市级证书得1分(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级环卫协会会员得3分,省级会员得2分,市级会员得1分。(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121、接到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0分,1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2、培训计划:无培训计划0分;有培训计划的得0-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的培训内容相应给分)。3、江西省售后服务网点(如属厂家办事服务机构提供房屋购买合同或房产证、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售后服务机构原色公章;如属合作维修厂家则附合同及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措施)3个网点以上(含3个)得2分,2个网点得1分,1个网点得0.5分,没有不得分。4、承诺一年全免费保修的得0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3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保修承诺原件,否则不得分);5.投标人承诺一年内定期维护3次不得分,每增加一次加0.5分,最多2分(需提供厂家定期维护承诺函原件,未提供不得分)6、投标文件的制作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制作合理、逐页编码、格式规范、内容全面的得0-1分。业绩10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2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含1亿)以上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亿元加0.5分,最高可得10分。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备注:招标后,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及实力证明、售后服务证明、以及业绩证明进行查证,若有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29.评分说明:评标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及样品评比、商务与服务响应等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专家组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打分;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价格得分,评标专家组复核后给予确认。根据评标专家组的综合打分上传电子评分系统,自动生成预中标人排序。29.6电子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审查投标人资质及其投标文件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及商务要求。29. 7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知情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情况以及与电子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9.8投标人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电子评标公正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30.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30.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予以澄清或说明。30.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或说明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公章。30.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31. 无效投标或废标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投标: ⑴未递交投标保证金;⑵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⑷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⑸以联合体投标的;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⑺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涂改标书及字迹辨认不清的;⑻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9)未按电子化政府采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10)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的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无法正常打开的;(11)投标报价超财政批复预算的;(12)开标时未携带CA数字证书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3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废标: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2、意外情况的处理32.1 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⑴ 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⑵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⑶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 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32.2 出现上述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定标33.1评委会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议,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33.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当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4.中标通知34.1评标结束后,由招标方当场宣布3个预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政府采购网及宜春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方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34.2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六、签订合同35.合同授予标准35.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35.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5.3买方授标时有更改所需货物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6.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不予退还该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七、培训、售后服务37.设备的安装与验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并安装通过验收交付使用。38.售后服务设备质保期内免费实行以下服务要求:⑴全方位技术支持;⑵每季定期现场回访;⑶7*24小时电话响应;⑷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⑸ 24小时内解决故障;⑹提供相应技术文档;⑺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最少质保一年。⑻中标人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39.培训投标人必须负责免费培训使用人员。40.交货地点宜春市环卫处。第三部分 主要技术参数1吨环卫挂桶式垃圾自卸车主要技术参数1、采用重庆长安SC1030CDD31单排驾驶室二类底盘,55马力以上发动机(国三排放),配全钢丝轮胎和冷暖空调。2、采用后挂桶和翻桶机构(240L标准塑料桶),高位倾翻垃圾桶,可直接与垃圾压缩车对接卸料。3、采用无后门的整体式车箱,容积为3立方米以上,用刮板压缩装置对垃圾进行压缩,并对车厢进行封闭。4、车厢整体采用严格的表面防腐工艺,在表面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喷防锈漆和面漆。3吨环卫挂桶式垃圾自卸车主要技术参数1、采用江淮HFC1065K3T单排驾驶室二类底盘,120马力发动机(国三排放),配全钢丝轮胎,配冷暖空调。2、采用后挂桶和翻桶机构(240L标准塑料桶),高位倾翻垃圾桶,可直接与垃圾压缩车对接卸料。3、采用无后门的整体式车箱,容积为5立方米以上,用刮板压缩装置对垃圾进行压缩,并对车厢进行封闭。 4、车厢整体采用严格的表面防腐工艺,在表面进行预处理,处理后喷防锈漆和面漆。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中标人): 乙方(采购人):丙方(招标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3】444号采购通知书要求,甲、乙、丙三方根据2013年月日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达成本合同(JXYCCG-2013-444-2(ZC243))。        一、中标商品清单单位:元商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合 计二、甲方售出的货物必须附有合法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等资料及物品,并指定为 2013年5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三、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质量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甲方按国家及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四、售后服务及培训设备质保期内免费实行以下服务要求:⑴全方位技术支持;⑵每半年定期现场回访;⑶7*24小时电话响应;⑷维修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⑸ 24小时内解决故障;⑹提供相应技术文档;⑺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⑻中标人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培训投标人必须负责免费培训使用人员。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负责将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六、送货地点:送货上门,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安装、调试、培训、系统集成、税金、途中运输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交货地点为:宜春市环卫处。七、验收方式1)验收人员,要有三方人员参加,设计安装单位的负责人,用户的负责人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人员。2)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甲方应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验收单》,报丙方备案。八、付款方式:在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乙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丙方后10天内,乙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合同总价款的10%在一年后付清。九、违约责任乙方无理由拒收商品,甲方可向乙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逾期付款每日付款 0.5% /日的违约金。甲方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商品的,乙方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0.5% /日的违约金。十、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江西省宜春市技术监督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十一、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诉讼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定地: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丙三方、政府采购办、国库科各执一份,效力相同。甲方: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2013年 月 日第五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1、下表列出了宜春市环卫处垃圾自卸车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进行投标报价。2、本一览表中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投标人应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性能及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3、投标人对招标人指定的采购项目有不同的建议配置或方案,请参照货物需求一览表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设备清单及报价项目编号:JXYCCG-2013-444-1(ZC243)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品 牌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吨挂桶式垃圾自卸车详见标书2台3吨挂桶式垃圾自卸车详见标书2台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第六部分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及国别数量①货物要求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技术参数执行标准性能配置单价(元)②标准配置附加部件1…N报价(人民币大写):(¥元)说明: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无效。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 (格 式)致: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 (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的投标邀请,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签订合同等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具有垃圾自卸车销售经营权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指定的代理人(供应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提供的投标设备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6)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自愿完成项目建设。4、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由贵方没收。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提交包括下述文件在内的共五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9.1开标一览表9.2售后服务承诺书9.3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9.4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参加 (项目编号:JXYCCG-2013-444-2(ZC243))投标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附全权代表情况: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三、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一、投标人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1、企业名称: 2、成立(注册)日期及地点: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4、企业法人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5、政府采购业务联系人:姓名 职务电话 手机传真 6、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二、投标人财务状况:1、注册资本: 2、实收资本: 3、近期资产负债表: 3.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3.2流动资金: 3.3长期负债: 3.4短期负债: 三、投标人目前涉及的诉讼案或仲裁的情况(如有如实填写)涉及的另一方或另几方争端的原因涉及的金额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投标人对招标项目技术要求如有偏差,应按下列表格列出。品目号货物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说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中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否则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品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七、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此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⑴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⑵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⑷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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