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世行贷款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天津市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和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进展报告(两期)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世行贷款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天津市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和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进展报告(两期)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世行贷款管理事务中心) 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天津市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和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进展报告(两期)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1-1-21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天津市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和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进展报告(两期)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1-1-213
项目名称: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天津市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可持续城市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和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进展报告(两期)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0万元
最高限价:7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272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继续配合采购方根据世界银行或其他机构提出的修改意见,继续完善工作成果。其中,2021年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改善项目进展报告(第一期)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其余报告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务正常声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开标日期前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声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09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5.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301室
方式: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世行贷款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程程、王维伟
电 话:***-********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 城市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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