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选任清算组公告(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调鉴24号

2021年9月选任清算组公告(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调鉴24号

2021年9月选任清算组公告(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调鉴24号
2021年09月28日 10:35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关于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强制清算案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诉被申请人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强制清算纠纷,本院经审查拟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清算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材料显示:被申请人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于1979年1月6日经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住所地为长沙市岳麓区矿冶研究院内,注册资本为56万元,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核准经营范围为金属加工机械、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的制造;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5月7日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湘0104行审9号行政裁定书,申请本院对被申请人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欠缴的黄建国等4人社会保险121 578.44元进行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作出(2019)湘0104执154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7月26日,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代被申请人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补交黄建国等4人社会保险费含滞纳金共计184 415.72元,被申请人长沙矿冶研究院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工厂停业九年以上,厂内无经营收益,唯一厂房因被拆除尚处在诉讼中,该厂于2021年9月2日出具《情况说明》,表明厂内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欠缴社保费用,认可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的垫付行为。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遂诉至本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且住所地位于长沙市内,有三年以上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清算组)的经历;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过破产案件管理人、清算组工作;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清算组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竞争管理人申报表》,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纸质资料+电子PDF文件用光盘存储,一式两份分装),其中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另密封资料封面应备注写明报名项目、申报机构名称、等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中,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清算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担任清算组参与审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情况(此处仅指申报机构直接担任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的;如系申报机构成员参与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的,应单独另附表说明),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3、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内容(对已在本院担任过管理人、清算组的或曾向本院提出过申报并提交过上述1、2项资料的,就上述1、2项资料仅需提供变动或补充部分,应着重提供本条的相关资料);

4、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5、申报机构本院强制清算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6、申报机构拟参与本院强制清算案件竞争性遴选清算组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7、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或清算组正在承办的破产、强制清算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8、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清算组情形的声明。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下午5:00(以五点前收到书面资料为准)

五、选任结果

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视申报数量确定直接摇号或评审+摇号或直接评审方式选出破产管理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萍胡淋伟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69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520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lsfjd@126.com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动 研究院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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