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卫农村商业银行采购2021-2022年度冬季采暖用煤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卫农村商业银行采购冬季采暖用煤项目
(二)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常乐镇、永康镇、香山乡。
(三)供煤数量:预计约125吨(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四)块煤规格:宁夏地区环保优质无烟煤;6-12公分块煤。
(五)质量要求:
1.发热量达到7000热卡以上;
2.煤矸石的含量不超过1‰;
3.碎沫煤不得超过5%;
4.全水份≤5%、全硫份≤0.5%、挥发份≤10%、灰份≤7%;
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以上招标内容、供货方式等以招标方发放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拉运煤炭具体数量(吨)必须与用煤单位人员一起到我行指定的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地磅过磅,单方过磅无效。供货方提供的煤炭到货后,如我行对煤炭质量提出异议的,现场双方取样,共同送往具有煤炭质量检测资质单位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我行签字确认,如所供煤炭检测不合格,我行将拒收不合格煤炭,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有供煤方承担。由于煤炭质量所导致环保罚款及停止供暖等一切不良后果,均有煤炭供货商进行赔偿及承担责任。
(八)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括煤碳费、税金、运费、装卸费、拣煤费、二次转运费等),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正常经营两年(含)以上;具备煤炭供销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明确有煤炭运输或销售表述);有健全的营销、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针对本次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2份(含)以上2019年以来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违法、失信记录截图(投标截止10日内查询记录)。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投标人须在2021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将资料送交中卫农村商业银行招标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传真等报名)。
(不接受电话、邮寄、传真等报名)。
报名审核人:石巍山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3号中卫农商行二楼办公室。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开标后,投标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缴费账户信息:
户名:中卫农村商业银行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至少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单位账户转账缴纳,不允许现金缴存,不缴、迟缴或未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按无投标资格处理。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中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
五、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资质审核完成后,中卫农村商业银行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预算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遵循最低价中标原则。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需缴纳中标总价5%以内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如果中标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以赔偿其实际损失。
九、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其他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不分担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人后,中卫农村商业银行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中卫农村商业银行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由中卫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中卫农村商业银行。
中卫农村商业银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