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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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象山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1-2056

项目名称:象山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交通运输局高速动态称重控制器19套、触发服务器19套、标准证据采集终端(前置机)14套、拍高清单元46套、爆闪灯46套、前端处理服务器14台、前端网络储存14台、光端机8对、刀片服务器(电子治超系统)3台、刀片服务器机框1台、存储系统2套、治超设备管理系统1套、智能云终端1台、下一代防火墙1套、综合日志审计1台、运维审计与风险控制系统1台、堡垒机1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装置1套及各种接口更新、软件开发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1年主要干线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及新购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车辆动态称量自动衡称重系统的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许可范围包含车辆动态称量自动衡)。(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有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售价(元):0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1落实的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1.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0。
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③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快递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快递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联系方式:****-********。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qq.com),并电话告知,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7:00。
④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5)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条内容废止。
(7)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5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恬、陈佳妮、张霆,唐佳萍,高任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姜洁敏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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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设施 非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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