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大楼装修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大楼装修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用房装修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洪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洪行审投备[202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南路26号

2.1.2建设规模:在原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二层至六层以及附属楼一层至三层进行装修改造,总面积为3481平方米,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594.772733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营业用房的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改造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均有效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2019-09-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0-09-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1-06-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1年 1月 1 日以来(项目负责人任意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 近 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时间以行政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至 3.12 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所需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 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

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928日至202110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890)。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 137*****470 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178 联系。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各项材料链接至诚信库或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料均须清晰、无误,否则不予认可;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打分材料原件。(注:网上资格审查、打分时,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101509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南路26号

地 址:

淮安市开发区明发星悦城26-1-102

邮 编:

223100

邮 编:

223001

联 系 人:

毕主任

联 系 人:

芮晨静

电 话:

138*****003

电 话:

151*****35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qq.com

2021-09-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营业用房 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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