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方案工程招标公告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方案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方案工程经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农经[2013]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象州县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方案工程
(2)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建设规模:硬化排灌沟渠21660米,修建饮水坝2座,维修山塘1座。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建设地点:象州县百丈乡、中平镇、寺村镇
(4)招标范围:象州县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方案工程的施工,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要求工期: 150日历天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2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1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的岗位证;(5)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3年3月份-2013年9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经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7)由拟投入项目经理本人到象州县住建局建管股办理的单项备案资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核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提供电子版本,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4年1月2日上午9:30 至10:00 ,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2日上午 10:00 ,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人:林敏
电话:****-******* 电话:****-*******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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