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主线段机械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主线段机械设备再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晋交建招字2013-HW-07号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实 施 地: 长治市
开标时间: 2013-11-29 
招标方案核准号:

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主线段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主线段机械设备采购方案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机务发[2013]41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采购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代理为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机械设备的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况
本次机械设备采购是为招标人提供日常管理、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内容为日常养护、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不同功用类别的机械设备共7种10台件。

二、招标范围
2.1、货物的提供;
2.2、货物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
2.3、货物的安装与调试;
2.4、售后服务。

三、标包划分及供货
3.1、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包。
标包?设备名称?单位?招标数量?备注
1?自卸车?辆?2?12T
?随车起重运输车?辆?1?6T
?双排轻型货车?辆?2?带自卸
2?道路清扫车?辆?1?垃圾箱容积≥8m3
3?侧卸式装载机?辆?1?50型带侧卸功能
4?护栏清洗机?台?1?洒水车配套用
?洒水车?辆?2?8T以上
3.2、本次招标预计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3、供货地点:山西省壶关县(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养护管理中心院内)。

四、报名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供货业绩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4.2、作为制造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代理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包进行投标;
4.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只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 1 个标包进行投标。
4.7、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五、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至2013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9:00~17:30),到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楼5层503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经办人身份证;④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⑤投标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授权书(授权书应详细列明授权货物清单且应与所投标包货物一致);及上述①~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 1 个标包进行投标。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不提供邮寄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 月 9 日 1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东10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长治市屯留县康庄工业园区清华北路1号
邮 编:046100
电 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附楼5楼
邮 编:030006
电话传真:****-*******
联 系 人:唐女士 姬先生
2013年12月15日


附件
1:长平设备招标公告二次.doc


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主线段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长治至平顺高速公路主线段机械设备采购方案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机务发[2013]41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采购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代理为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机械设备的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简况本次机械设备采购是为招标人提供日常管理、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内容为日常养护、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不同功用类别的机械设备共7种10台件。二、招标范围2.1、货物的提供;2.2、货物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2.3、货物的安装与调试;2.4、售后服务。三、标包划分及供货3.1、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包。标包设备名称单位招标数量备注1自卸车辆212T随车起重运输车辆16T双排轻型货车辆2带自卸2道路清扫车辆1垃圾箱容积≥8m33侧卸式装载机辆150型带侧卸功能4护栏清洗机台1洒水车配套用洒水车辆28T以上3.2、本次招标预计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3.3、供货地点:山西省壶关县(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养护管理中心院内)。四、报名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供货业绩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4.2、作为制造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代理商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包进行投标;4.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自身或只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6、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 1 个标包进行投标。4.7、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五、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至2013 年 12 月 20 日(北京时间9:00~17:30),到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附楼5层503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经办人身份证;④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⑤投标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授权书(授权书应详细列明授权货物清单且应与所投标包货物一致);及上述①~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2、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 1 个标包进行投标。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不提供邮寄服务。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 月 9 日 1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东10楼会议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七、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运输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地址:长治市屯留县康庄工业园区清华北路1号邮编:046100电话:****-*******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附楼5楼邮编:030006电话传真:****-*******联 系 人:唐女士姬先生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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