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征集专利技术调查官的通告(2021年第132期)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征集专利技术调查官的通告(2021年第132期)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征集专利技术调查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库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质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联合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调查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各类生产行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研究和工作的人员。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对知悉的相关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条件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专业条件
1.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发展动态、技术前沿及市场需求,产业领域主要包括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农业等。;
2.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学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教学或研究成果。;
3.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4.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地方专利奖、科技进步奖励获得者。;
5.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实务工作且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资格之一。;
6.海外领域专家要求是具有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代理、布局保护、风险预警、纠纷应对、贸易调查、展会维权和海关执法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验,或在国内从事海外专利代理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等相关工作。
三、征集程序
(一)申请。征集采取自荐形式,申请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技术调查官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直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资格审定。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二)审核。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联合成立遴选小组,汇总审核推荐材料并进行资格确认后,提出拟聘技术调查官专家名单。
(三)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入库。拟聘技术调查官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专家库。
四、其他工作事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专家库接受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高级法院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动态增补和调整。具体聘期、管理、使用等规定的另行通告。
?(二)技术调查官主要参与我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调解和审判工作涉及的专利技术问题的调查、询问、分析、判断等,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决定或审判机关作出审判结果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对违反承诺的专家,将终止其专家资格,解聘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聘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征集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截止。对此后申请入库的专家,将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审核入库等相关工作。
(五)申报个人根据要求按时报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邮寄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ipofl@163.com,邮件需请注明““专利技术调查官申请—姓名””。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2号知识产权保护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李雪梅,联系电话:****-*******。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技术调查官申请表
自治区市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5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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