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机电学院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徐州工程学院机电学院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徐州工程学院就机电学院实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3SG17
二、项目名称:徐州工程学院机电学院实验设备招标采购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机电学院实验设备
2、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
3、合同工期: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公司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
2、公司具有良好信誉,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是生产厂家的指定/授权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携带有效授权证明;
3、所投产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五、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徐州工程学院组织的招标活动。
2.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3. 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除投标供应商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招标文件。
4. 除非由招标方发出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外,任何对标书的改变视为无效。
5. 本次招标不承诺必须采用最低价格的投标方案。
6.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7. 招标方承诺对投标书保密,不向任何无关人员、其他竞争者泄露任何内容。
8.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9. 如果证实投标书中有任何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投标书作废。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二、招标工作程序
1. 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供应商咨询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制作投标书;
4. 招标方接受投标书,同时收取标书费;
5. 开标、述标;
6. 评标定标;
7. 中标供应商签署供货合同,执行合同。
三、 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投标供应商除具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的能力。中标供应商必须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及有关技术培训;
2. 提供的设备必须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偿;
四、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报价表:按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表,注明型号、规格、技术指标等,如所投产品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则必须在投标书中注明。
(2) 相关服务:明确最快供货时间、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主要内容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和结构的详细描述;提供必要的数据;产品制造、安装、验收的执行标准等;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简介;“三证一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备查);近二年同类项目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法人代表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5) 投标产品证明文件:产品授权证书及代理证书(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密封袋,并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与投标供应商一致的有效印章,否则视为废标;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名称。
3. 投标文件的样式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四项要求的内容及顺序编写、装订投标文件。
4. 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五、投标报价及投标范围
1. 无论是国内供应还是国外供应的货物投标价格,都应报货物递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的价格,应包括运保费、税费、材料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投标方未在投标书中提出的收费项目,在以后可能的正式合同中,不予承认。
2.考虑到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评标专家组在评标时,对方案、配置可作必要调整,招标工作小组审定后可予以执行。
六、 投标日期
投标人应按照本次招标采购公告中的日程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七、 开标、评标、定标
1.招标人按照本次招标采购公告中的日程安排,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指定地点召开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参加;
2. 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3.评标时采用综合评标法;
4.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公布最终结果,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5.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可不作解释。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1.评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供应商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正常履行合同,设备到货验收无质量问题后等额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拒绝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或虽签署供货合同但不予履行,则此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 合同履约保证金仅限于用汇票或现金形式支付;
户 名:徐州工程学院
开户行:工行泉山支行
帐 号:****************986
九、签订合同
1. 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评定中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
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人撤回投标处理;
3. 签订合同书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为依据。
十、合同主要条款及付款方式
1.招标方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共同进行设备验收;所有设备的安装验收,以验收文件为准,
2. 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0 %,如无质量与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余款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六、投标有关费用:
中标供应商缴纳千分之三的投标管理费。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下午14:00——16:00 。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富春路1号徐州工程学院设备处1210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20日上午8:30在徐州工程学院新城区富春路1号徐州工程学院设备处会议室(综合楼208房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
九、其余有关事项安排
十、联系方式:
购买标书: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 ****-********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富春路1号徐州工程学院设备处
邮政编码: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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