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管理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管理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2-00133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管理经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采购本院食堂运营单位,负责本院职工及就医人员的餐饮。
二、项目概况:
1、食堂建筑面积460平方米,厨房设施包括:(排烟罩3个,三炒二温灶1个,双炒单温罩1个,韩式双平炉1个,大锅灶1个,电视3个,杂物梯1个,电饼铛2个,保温菜台3台,蒸车3台,热风消毒柜3个,和面机2台,餐桌椅35个,冰柜4个,电烤箱1个、医院订餐管理系统1套,货架案台8个,热水器1台)
2、医院现有职工727人,午餐就餐人数约300人。
3、医院为本院职工683人提供餐饮补贴200元/月,为约44人提供餐饮补贴100元/月。此补贴仅用于食堂内消费,不可兑现。
三、服务要求
1、为本院职工及就医患者提供餐饮服务。
早餐:标准5元/人;用餐形式:堂食或送餐;主食:六款,包括粥两款、中点两款(至少含米饭、饼类、馒头、包馅面食等)、西点两款、鸡蛋一款;热菜不少于两款;其他:豆浆一款。
午餐:标准10元/人;用餐形式:堂食或送餐;主食:两款(至少含米饭、饼类、馒头、包馅面食等);热菜:不少于十款,包含荤菜至少四款;其他:汤、豆浆。
晚餐:标准10元/人;用餐形式:送餐;主食:套餐、风味产品为主。
2、就餐区划分:本院职工在二楼职工就餐区就餐,就医人员在一楼就餐区就餐。
3、食品安全:医院对采购的全部食材实行批批检,严禁购买陈化粮、垃圾油、过期调料及肉制品。所有生肉类必须有检疫及屠宰证明或合法的采购渠道。
4、经营期内应确保食品安全,各级、各类检查的第一责任人为经营者。
5、运营期间的水、电、燃气费由运营方承担,挂表计量。
6、食堂现有物品,运营方在承包期无偿使用,维护维修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期为三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食堂
3、报价要求:投标总价按统一标准25元/人·天进行报价
4、食堂承包费用:不得低于30000.00元/年,承包费低于此价格投标文件无效。
5、承包费用的交款方式:上打租,按年交纳
6、验收标准:按项目实际需求,及时完成全过程服务工作内容。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供应商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餐饮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人员具有《健康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 28 号市民服务中心)5 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浦西街道南二路4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邮箱地址: jinhaizhaobi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