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北环路和蓝天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市北环路和蓝天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拉萨市北环路和蓝天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13: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拉萨市北环路和蓝天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002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北环路和蓝天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拉发改基发【2020】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拉萨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 。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拉萨市北环路和蓝天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拉萨市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涉及的北环路改造范围道路长为1300米,西起当巴社区居委会西侧,东至北京西路交叉口北侧。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辅路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36.5~52.5米;蓝天路、当巴路及北京西路路口采用节点上跨方案,桥梁段全长599米。改造工程内容包括现状道路拆除和改造实施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 预计投资估算总价: 24000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详勘、补充勘察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拉萨市北环路和蓝天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54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1.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2018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的业绩),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的业绩)。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业绩)。

3.1.42018、2019、2020年,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提供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后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牵头人)在关注项目、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2.1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4关键岗位,要求如下:

3.4.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3.4.2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929日至20211011日(节假日除外),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票据,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拒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2010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区外企业授权委托人员须为在藏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拉萨日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1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5*****896

招标代理: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东城一号世邦首座8楼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6*****6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改造工程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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