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石花洞5A级旅游区改善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房山区石花洞5A级旅游区改善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石花洞5A级旅游区改善提升(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石花洞。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照明、景观保护、门区绿化、环境提升改造、景区无障碍通道。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图纸)。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整体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如在继续教育阶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现无在施工程;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6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

  各施工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0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6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验)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本公告要求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三套,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招标相关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有效报名期间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不含)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7家(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东侧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三套)购买招标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石花洞路口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小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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