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项目--关于《委托配送协议》的通知

丽水项目--关于《委托配送协议》的通知

2005年丽水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竞价)采购

关于《委托配送协议》的通知

各中标人:

2005年丽水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竞价)采购的中标药品将于2月10日正式上网采购。为保证中标药品的供应和配送,现将有关委托配送事项通知如下:

1、中标人在http://zj.emedchina.net下载《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由中标人、新配送企业、涉及医院三方按照《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样本(见附件),签订书面协议;

2、经三方盖章签字同意的委托配送协议递交至招标办公室备案;

3、委托配送时间为每季度一次,集中处理。具体时间为每季度首月1日~15日;

4、如果委托配送涉及未参加本次招标的企业,该企业须提交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盖有新配送企业的公章。

注意事项:

1、委托配送前后,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与国家相关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发生任何改变;

2、新配送企业必须按照原来配送企业的服务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配送服务。

丽水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

市人民医院办公室

附件:丽水配送协议(点击下载)9.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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