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项目--关于《委托配送协议》的通知
丽水项目--关于《委托配送协议》的通知
2005年丽水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竞价)采购
关于《委托配送协议》的通知
各中标人:
2005年丽水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竞价)采购的中标药品将于2月10日正式上网采购。为保证中标药品的供应和配送,现将有关委托配送事项通知如下:
1、中标人在http://zj.emedchina.net下载《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由中标人、新配送企业、涉及医院三方按照《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样本(见附件),签订书面协议;
2、经三方盖章签字同意的委托配送协议递交至招标办公室备案;
3、委托配送时间为每季度一次,集中处理。具体时间为每季度首月1日~15日;
4、如果委托配送涉及未参加本次招标的企业,该企业须提交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盖有新配送企业的公章。
注意事项:
1、委托配送前后,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与国家相关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发生任何改变;
2、新配送企业必须按照原来配送企业的服务承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配送服务。
丽水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会
市人民医院办公室
附件:丽水配送协议(点击下载)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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