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关于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及主要农机具保险重办机构遴选(GYFZCGK2021090008)项目的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关于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及主要农机具保险重办机构遴选(GYFZCGK2021090008)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高邮市财政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就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及主要农机具保险重办机构遴选(GYFZCGK********08)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拟将我市辖区内开办的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等主要种植业品种和能繁母猪、育肥猪、家禽、蔬菜大棚、水产养殖等高效设施农业以及纳入政策性保险的主要农机具等保险品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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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金额:一标段:常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A区域:约5000万元/年;
B区域:约2000万元/年;
C区域:约500万元/年;
D区域:约
二标段:主要农机具政策性保险业务约
本项目一二两个标段即上述
定标顺序为: 标段一按综合评审得分高低确定前四名为承保机构,并
标段二按综合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一家公司作为承办机构,但不得与标段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一标段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经办期限为
1.时间:
2.地点:
无
名 称:高邮市财政局
地 址:高邮市海潮路49号
联系人:
地 址:
联系人:钱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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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
2021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受高邮市财政局委托,就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及主要农机具保险重承办机构遴选(GYFZCGK********08)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应供应商要求,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YFZCGK********0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及主要农机具保险重承办机构遴选
3.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183日
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项目名称: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及主要农机具保险重办机构遴选
现变更为:“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及主要农机具保险承办机构遴选”
(2)、评分标准:拟变更为:
1、常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依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合规经营能力(12分) | 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8分) | 投标人总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或银保监会下发的2020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文件。 | 8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0%,得8分;22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0%,得6分;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得3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80%的不得分 |
公司风险综合评级(4分) | 投标人总公司2020年度综合评级结果(提供风险综合评级等证明材料,如各季度等级结果不相同时,以第四季度评级结果认定)。 | 4 | 投标人总公司2020年风险评级结果为A类得4分,B类得3分,C类得2分,其余不得分 | |
风险管控能力(12分) | 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大灾风险安排以及风险应对预案(3分) | 提供农业大灾风险安排方案和风险应对预案。 | 3 | 有覆盖招标区域内的农业保险再保险合同、按照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计提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文件、2020年提取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证明材料等齐全的得2分,提供不全的得1分;有风险应对预案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农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3分) | 提供投标人农险业务信息系统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的证明。 | 3 | 业务信息系统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能够完整、及时、准确报送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的得满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核保核赔和风险管理能力(6分) |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省级、市级、市(县)级公司有专门的农业保险部门的证明材料。 | 3 | 省级、市级、市(县)级公司设置农业保险业务部门各得1分;均设置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省级、市级公司配备相关专职人员的能显示农险相关岗位的HR证明材料、近12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 3 | 省级、市级公司配备专业人员合计20人(含)以上,得3分;20-10人(含)得2分;10-5人(含)得1分,5人以下不得分。 | ||
从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63分) | 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47分) | 招标区域内设有市(县)级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当地纳税证明、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材料)。 | 6 | 有分支机构的,得满分;没有分支机构的,不得分。 |
招标区域市(县)级分支机构配备农业保险专职人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能显示农险相关岗位人员的HR证明材料、近6个月公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农险岗位执业业绩证明等材料) | 6 | 按人数依次得6分、4分、2分、1分。投标前尚未在招标区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不得分,但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置到位确保服务质量的,得1分。 | ||
招标区域内乡镇服务网点建设数量(提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区域内三农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银保监颁发的营销服务部批复,以及服务网点和内部设施的照片、“三农”保单复印件等)。 | 9 | 按银保监认可的网点数量每个得3分,最高得满分;投标前尚未在招标区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不得分,承诺中标后成立基层营销服务部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本项得2分。 | ||
招标区域内乡镇网点(不含所辖行政村)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提供乡镇服务人员配置名单、聘用(用工)合同、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 8 | 按人数依次得8分、6分、4分、2分。投标前尚未在招标区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不得分,但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置到位确保服务质量的,得2分。 | ||
行政村农险协保人员配置情况(提供人员配置名单、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 8 | 按人数依次得8分、6分、4分、2分。投标前尚未在招标区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不得分,但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置到位确保服务质量的,得2分。 | ||
提供查勘车辆(提供牌照为苏K开头,带有“三农服务”或“理赔查勘”字样的的农险专用查勘车辆的照片和行驶证等证明) | 4 | 按车辆数依次得4分、3分、2分、1分。投标前尚未在招标区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不得分,但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置到位确保服务质量的,得1分。 | ||
先进服务设备配备情况(提供应用照片、有效产权或相关协议的证明材料)。 | 6 | 拥有卫星遥感、卫星定位、无人机、气象预警等先进服务手段,每项得1分,最高得满分。投标前尚未在招标区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不得分,但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置到位确保服务质量的,得1分。 | ||
险种推广能力(5分) | 提供扬州市内2020年度开办农业保险险种的保单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农业保险)。 | 5 | 按开办农业保险险种数量依次得5分、4分、3分、1分。投标前尚未在招标区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不得分,但承诺中标后按要求办理并确保服务质量的,得1分。 | |
服务经验(7分) | 提供投标人与政府或有关部门签订的农业保险服务协议(合同)。 | 7 | 有省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经验的,每一年得1分;最高得满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农险内控制度(4分) | 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服务制度,包括业务管理、队伍管理、客户回访、档案管理等方面,能够为农业保险工作服务提供健全的管理制度保障 | 4 | 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上述内容得1分,本项最多4分。投标人提供包含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本项不得分 | |
服务举措(8分) | 服务工作方案(2分) | 针对险种特点制定宣传推动、承保理赔、服务创新的方案以及经费保障措施。 | 2 | 评委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综合评定,最低得满分的40%。 |
服务网点的建设与资金投入(3分) | 制定基层农业保险服务网点的建设方案与资金投入计划。 | 3 | 评委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综合评定,最低得满分的40%。 | |
理赔工作方案(3分) | 提供查勘理赔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查勘理赔工作流程,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 | 3 | 评委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综合评定,最低得满分的40%。 | |
服务承诺(5分) | 规范经营承诺(5分) | 承诺主要种植品种的承保面达到90%以上;市级名录内家庭农场100%单独出单。 | 1 | 无条件承诺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承诺及时查勘、限时赔付;病死保险畜禽100%无害化处理;无惜赔、长时间拖赔、无理拒赔等现象,赔付质量达扬州市平均水平。 | 1 | 无条件承诺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
承诺接受上级部门根据投标文件、工作考核情况作出的统筹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分工;网点建设、工作费用、防灾防损等。 | 1 | 无条件承诺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
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省市制度政策规定做好服务工作。 | 1 | 无条件承诺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
承诺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理赔业务。 | 1 | 无条件承诺3年服务期内代办率50%以上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
合 计 | 100 |
2、主要农机具政策性保险业务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依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合规经营能力(10分) | 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 | 投标人总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或银保监会下发的2020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文件。 | 8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0%,得8分;2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0%,得5分;3)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得2分;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200%的不得分 |
公司风险综合评级 | 投标人总公司2021年度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 | 2 | 评价结果:A类得2分,B类得1分,C类及以下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
风险管控能力(12分) | 农机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 提供投标人农险业务信息系统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的证明。数据信息系统能及时将投保理赔数据报当地农险办、财政、农机管理等部门。 | 6 | 业务信息系统具备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能够完整、及时、准确报送农机保险数据信息的得满分;不提供不得分。 |
核保核赔和风险管理能力 |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省级、市级公司有专门的农业(机)保险部门的证明材料 | 3 | 省级或市级公司设置农业(机)保险业务部门得1.5分;均设置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省级、市级公司配备相关专职人员的能显示农险相关岗位的证明材料、近12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 3 | 省级、市级公司配备专业人员合计10人(含)以上,得3分;9-5人(含)得2分;4人以下不得分。 | ||
从事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65分)) | 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30分) | 招标区域内设有县级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6 | 有分支机构机构的,得满分;没有不得分。 |
市(县)级分支机构配备农机保险专职人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能显示从事农机保险相关岗位人员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公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6 | 1名专职人员得1分,最高得满分。 | ||
能根据当地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在农机安全监理现场设置便民窗口、实施送险下乡等便民措施的(含能现场出单确保理赔的方案、操作流程、便民公告等) | 9 | 有设置便民窗口且方案明确的得9分,窗口设置方案不明确的不得分; | ||
提供查勘车辆和服务网点办公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 有必要查勘车辆、服务网点办公设施的得4分,次之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先进服务设备配备情况(提供应用照片、有效产权或相关协议的证明材料) | 5 | 拥有卫星遥感、卫星定位、无人机、气象预警等先进服务手段,每项得2分,最高得满分。 | ||
应急能力(5分) | 能按规定承担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施救费用在理赔金额以外另行计算的应急措施的 | 5 | 按照方案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综合评定。有明确的方案且合理的得满分,未提供方案或明显不合理的不得分。 | |
服务经验(7分) | 提供投标人与政府或有关部门签订的农机保险服务协议(合同)。 | 7 | 有省内主要农机具承保、理赔服务经验的,每一年得2分;最高得满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理赔服务能力(15分) | 能向投保人提供理赔全过程服务流程图,理赔承诺方案、赔付时间和提醒注意事项等资料;发生道路外农机事故时,第一时间与监理机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监理机构的事故处理工作 | 15 | 理赔工作方案明确易操作的得15分;方案中如有赔付超期、擅自增加理赔环节或要求投保人提交规定以外证明材料的扣5分,擅自处理道路外农机事故,不与监理机构联系的扣10分。评委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综合评定,最低得满分的40%。 | |
操作规范(4分) | 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具不拒保、不变相加价或增加、捆绑其它险种 | 4 | 能提供相关服务协议或经上级公司认可的服务申明的得4分;不能提供或投标前三年有相关投诉的不得分 | |
服务质量(4分) | 提供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服务评价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投标人上下级公司是否因招标区域内农业保险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声明。 | 4 | 有农机服务经验且服务合格的得4分;有服务经验但服务不合格的不得分;提供没有服务经验的声明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受到保监部门处罚的不得分。 | |
服务举措(6分) | 服务工作方案(2分) | 针对险种特点制定宣传推动、承保理赔、服务创新的方案以及经费保障措施。 | 2 | 评委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综合评定,最低得满分的40%。 |
道路交通事故服务(2分) | 能提供可执行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赔偿方案 | 2 | 能提供相关方案的得2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 |
理赔工作方案(2分) | 能提供估损人民币在10万元以上的赔付,承诺在未结案前先行预付已确认金额50%的方案 | 2 | 根据方案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等综合评定分值,最高得2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服务承诺(7分) | 规范经营承诺(7分) | 能提供在服务期内,定期开展农机保险、农机操作、维修技术、农机事故预防等培训实施方案的 | 4 | 无条件承诺的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承诺接受上级部门根据投标文件、工作考核情况作出的统筹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分工;网点建设、工作费用、防灾防损等。 | 1 | 无条件承诺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
严格按照农机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省市区制度政策规定做好服务工作。 | 1 | 无条件承诺得满分,不承诺不得分 | ||
能提供与当地财政部门申领农机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合规经营的承诺 | 1 | 无条件承诺3年服务期内规范财政补贴资金行为的得满分;不承诺或有存在承保数据造假、跨区域承保冒领财政补贴行为的不得分 | ||
合 计 | 100 |
3.更正日期:2021年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财政局
地 址:高邮市海潮路49号
联系人:耿加贵
联系方式:****-********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信息
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地 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408室
联系人:钱邦才 吴媛媛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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