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镇人民政府太阳能热水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曲江镇人民政府太阳能热水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江西省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曲江镇人民政府太阳能热水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编号:JXZHZB2013-095)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受曲江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丰城市曲江镇人民政府太阳能热水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供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JXZHZB2013--095
二、招标内容及预算:
1、工程名称:丰城市曲江镇中学宿舍太阳能热水工程。
2、用水需求:学生宿舍总人数约2000人,每天用热水量为36吨(共3栋楼,每栋楼12吨),用水温度50℃,定时供水,需要即开即热。
3、辅助能源:空气能热泵。
4、安装范围:屋面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连接、固定;集热器和水箱间的管路连接、管路保温;储热水箱的安装;水泵的安装;控制柜的安装和接线;辅助能源的安装。
5、预算金额:75万元。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企业,能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6) 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销量,具有较强太阳能热水器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7)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其自有品牌或获得品牌所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8) 如果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9) 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的能力。在最近两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并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10) 具有省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制造厂家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五、 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6日--2014年1月5日,上午9:00—下午4:00(北京时间),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地点: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七、递交投标书 时间:2014年1月6日下午14:00—14:30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开标时间:2014年 1月6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九、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投标室(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杜文龙 189*****757
电话及传真:0795--*******
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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