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会展中心建设(231kw光伏车棚)招标公告

体育会展中心建设(231kw光伏车棚)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ZJS********6-1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资格后审)
1. 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的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建设项目(231kw光伏车棚)已经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发改社会发【2009】46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南徐新城
(2) 工程规模:光伏车棚规模为231kwp,400v用户入网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231kw光伏车棚的施工并调试发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标段的资格后审。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同时具备电监委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贰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安装专业),同时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参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审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原件(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9)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0)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办理企业CA证书的,必须办理好企业CA证书后登录网页报名,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11)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f、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请申请人于2013年 12月 17日17:30前登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报名(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51*****651)。
8、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将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凡资审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需依法重新招标。
9、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参加投标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 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36*****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0、投标文件网上支付: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11、经资格后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报价+综合信用”评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与综合信用合计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5分,投标人综合信用5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实施细则:
①、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K2的取值为:98%;
Q1、K1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5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离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以及存在招标文件所列的属重大偏差条款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技术标评委评审技术标书,审查其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经济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综合信用分值计算(5分)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0.05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13、 付款条件:竣工当年付至合同总额的50%,竣工后的第二年付至合同总额的80%,竣工后的第三年经政府审计部门审定后付清余款。
14、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5、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 ********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江路35号滨江1号304(新广电大厦裙楼旁)
联系人: 联系人:韦丽花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21200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 12月13 日至2013年12月 17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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