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1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自治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1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1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1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40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1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境内。
2.3 项目概况:在G109线、G110线、G211线、G244线、G307线、G344线、S101线、S103线、S104线、S304线、S305线、S307线、S308线共13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实施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2月11日,计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招标实施。
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 工程名称 | 主要内容 |
1标段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1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施工 | 银川分中心工程规模。新增单柱式标志牌268块,C25混凝土213.6m3,HPB300钢筋 916.56kg,HRB400钢筋 2015.36kg,钢材5670.882kg,反光膜169.24㎡;新增单悬臂式标志牌46块, C25混凝土605.5m3,HPB300钢筋989.96kg,HRB400钢筋3072.24kg,钢材16957.71kg,反光膜1236.4㎡;拆除标志牌67块,施划热熔反光型交通标线97.5㎡,施划热熔凸起型交通标线1595㎡,调整热熔反光型交通标线16217.6m,调整热熔凸起型交通标线108㎡,清除热熔反光型交通标线6792.3㎡。 |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使用,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交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所有年份财务报表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 365 万元人民币; 2.提供最后一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 365 万元人民币; 3.提供最后一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
企业 业绩 | 在近3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2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安设施项目的施工业绩。 |
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8年9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2016年9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安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二级或以上公路专业建造师证,同时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2016年9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安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职务,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具有关联的投标人均取消投标资格。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修正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主管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的维修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1年10月5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密封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分别保存在U盘和不可擦写的光盘内,并确保上传交易平台和现场密封递交的两套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
4.4 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5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4.6 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层702室 西部CA客服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2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各种版本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5.3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编制及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CA锁用于两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电子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疫情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因投标人委派人员不符合招标人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疫情期间相关投标方案的最新文件,现场投标人开标投标根据最新文件执行,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银古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 地 址:银川市紫荆花商务广场D座1017 |
邮政编码:751100 | 邮政编码:750021 |
联 系 人:许女士 | 联 系 人:蔡先生 |
电 话:******* | 电 话:********279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qq.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1年9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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