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辅料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辅料助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辅料助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160SCCZA7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辅料助剂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747-2160SCCZA7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辅料助剂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辅料助剂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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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1.1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c)投标货物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中英文对照材料,如有不一致以中文为准)。3.1.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提供上述第3.1.1条款中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制造商授权书。3.2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3吨以上本次招标货物用于143m?聚合釜的销售业绩合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制造商与最终用户签署的合同或订单的关键页,包括:合同或订单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内容页)。3.3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3.4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6投标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9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采购内容;(此条款仅适用于标包11、标包12)b)投标人或其合作运输企业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第8类);如运输为投标人的合作企业,则投标人还需提供承运合同或运输协议。(此条款仅适用于标包11、标包12)c)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此条款仅适用于标包12)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28 09:00--2021-10-11 17:00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9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西宁三阳大酒店(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B座)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0-19 09:30
开标地点:西宁三阳大酒店(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B座)
七、其他公告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PVC&钾碱厂辅料助剂采购2.1.2招标编号:0747-2160SCCZA7102.2招标范围:标包号物料代码名称单位需求量(月)需求量(年)要求说明到货时间备注********5紧急终止剂吨1.6201、助剂的技术参数仅供参考,PVC助剂可根据143釜使用业绩提供技术参数及品牌。2、所有助剂包装物必须由供货厂家免费回收。3、所有报价厂家报吨单价及单釜用量,每釜按46吨PVC计算,报出每吨PVC的助剂成本。4、对于厂家所承诺的单耗,若超出,该部分助剂消耗业主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到货数量和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发货通知为准按PVC年产量350000吨计算。********6引发剂吨********396377终止剂吨********396378消泡剂吨5.********6379分散剂3吨1.********6380分散剂2吨151*****396381分散剂1吨19.********96276防粘釜剂吨6.********0443亚硫酸钾吨/360/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提前通知发货时间及数量(需分批发货)。此数量为2022年一年消耗量/********48氯化钡吨/800/********48氢氧化钠吨/15000/********58浓硫酸吨/5500/********07高温缓蚀剂吨/110/********10低温缓蚀剂吨/55/具体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招标人计划对本项目合计14个标包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本次招标,每标包将选取1名投标人作为本项目供应商,分别授予《中标通知书》并签署《采购协议》;其中签署的《采购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内有效。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执行情况有权选择是否续签。(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产品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所报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3)从签订合同之后至供方开始制造或采购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需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供方应遵守这些要求。(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综合单价将作为最终合同签订价格的最高限价记入《采购协议》。(5)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及交货时间等;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潜在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镇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谢海燕
电 话:153*****737
电子邮件:********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联 系 人:曹犇、陈逸飞
电 话:***-********
电子邮件:caobe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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