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

【分散采购】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

1.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东至通宁大道,南至普贤路、集贤路、新华路,西至长泰路、北至城北大道,规划总面积为4.23km2

产业定位:规划在北侧产业片区内分为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研发基地三个产业板块,进行各有侧重的产业发展。其中,先进制造业板块重点发展汽车电子产业、集成电路产业、生命大健康产业,以及消费互联网、在线新经济产业。

规划期限:2020~2035年。

基础设施规划:

①道路交通规划:园区对外交通主干路为通宁大道和城北大道,园区规划范围内设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系统。

②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用水由狼山水厂、崇海水厂和洪港水厂联合供给,水源为长江。给水管线规划到干管、支管。

规划园区采用环状供水管网,提高供水安全性,满足消防供水需要。给水主干管沿幸余路、新华路、市北路、科润路、科达路、集贤路等敷设,管径为DN300-DN500毫米。

③雨水工程规划: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规划雨水管线时,首先按地形划分排水区域,再进行管线布置。根据分散和直接的原则,多采用正交式布置,使雨水管渠尽量以最短的距离重力排入附近的池塘、河流等水体中。

④污水工程规划:园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规划范围内污水达接管标准后,利用污水提升泵站接管至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

⑤燃气工程规划:园区不实施集中供热,企业根据需要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规划区天然气气源由南通市港闸区规划新建的高中压调压站提供,位于通京大道西侧、宁启铁路南侧。天然气气源采用“西气东输”天然气。

⑥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方面,园区环境空气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区。地表水环境方面,通吕运河、通扬运河水功能区划为Ⅲ类水体。声环境方面,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内执行4a 类标准,工业区环境噪声优于国家标准3 类,白天低于65 分贝,夜间低于55 分贝。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昼间不高于70dB(A),夜间不高于55dB(A)。固体废物方面,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100%。

2.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本次各监测点位的氯化氢、硫酸雾、甲苯、二甲苯、TVOC、氯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标准。非甲烷总烃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总体来说,园区现状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长江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要求,其中长江中泓段水质满足II类标准要求。园区内通宁河、王家桥港、尖闸河水质满足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除部分点位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总大肠菌群达到I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根据舒卡列夫分类法确定区域地下水化学类型为23-A,即重碳酸氯化-钙镁型水-A。

(4)声环境

园区内规划的居住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0米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5)土壤环境

规划区域所在区域内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应用地筛选值标准。

(6)底泥环境

东港污水厂排口底泥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限值。

3.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规划期末园区排放的SO2、NOx、颗粒物、VOCs、氯化氢、硫酸雾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新增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东港污水厂排口所在水体长江的环境功能。因此,规划区域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在做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企业合理布局绿化防护、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等措施后,园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站发生污废水泄漏后一般可以控制在入区企业范围内,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生态环境:园区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4.规划协调性

园区产业定位、选址、目标、规模与本次规划的选址、目标、规模、产业定位等方面与国家、江苏省、南通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等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协调。

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内容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内容协调。

5.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严格设立产业准入门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3)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设置空间距离和绿化防护隔离带;

(4)依照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建设园区,贯彻生态文明;

(5)完善区域基础设施;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要求的优化调整建议、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规划区周边及区内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南通市北高新区开发建设规划、建设和发展从环保角度论证可行。

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南通市北高新区开发建设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8.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科

联系电话:189*****786

电子邮箱:********2@qq.com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号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传真:***-********-****

E-mali:ytwei@njuae.cn

8. 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9.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1.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区规划环评简本.docx

标签: 环境 规划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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