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九月份月度物资采购项目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九月份月度物资采购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市龙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九月份月度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招标编号:LQZB-GK-********-***

二、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九月份月度物资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各包采购内容如下。

2021年9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单

1

挡板

用于TCS型大倾角波状挡边输送带型号:NN-400,B-1400*8(4.5+3.0) S240-250 TCS220-380-750(9#输送带141米/条)(配套螺栓)

300


16.5万元

要求:1.满足我公司现场安装条件,确保可以安装。(必要时需要来现场核对);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日内到货。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所供产品应满足高原使用(或海拔4600m以上使用),另外如有样品质量不能低于我公司提供样品质量;如有图片提供产品应与我公司图片一致;如有品牌要求提供产品应与我公司提供品牌一致;如有型号要求应与我公司要求型号一致,如不一致我公司有权拒收。

2.评分价格分为所报价格总价评分,供应商应根据情况报出所提供产品分项价及总价,分项价格要符合市场价格标准,如出现不符合情况且偏离巨大,在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或者供应中发现且做不出合理解释,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损失由供应方负责;

3.收到招标通知书(或我公司发货函)后20天内到货,(有特殊要求除外),因拉萨地处特殊本批物资要求时间紧急需要按照我公司要求来货,如不能来货按照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处理,如招标满足我公司时间但来货不能满足来货延迟我公司有权拒收,产生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4.来货必须有相应清单及包装,来货外包装必须和来货清单一一对应,如来货比较凌乱无包装无清单或清单不清晰,我公司可拒绝验货。

5.随货必须带产品合格证方及相关证件方可入库,如未提供我公司有权拒绝入库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6.供货方如果对我公司要求的品牌或者自行提供的品牌以次充好、提供仿品、假货、挂牌货、辅厂生产等产品一经发现,将要承担因提供以上产品对我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人工等一切损失,并加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后续不能参加我公司任何形式的采购业务。

7.来货要满足我公司《零星质量验收标准》,如不满足我公司验收标准,或者来货现场不能使用我公司有权退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北京时间)在物资网(http://bidding.wuzi.com)发售,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此期间及时注册、办理CA证书,逾期未注册或未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在物资网电子招标平台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12:00(北京时间)。

网上签到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00-12: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物资网电子招标平台网上递交。逾期网上递交或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九、本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101

代理机构联系人:关先生、闫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967

2021年9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开发 龙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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