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钢筋加工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钢筋加工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投标报价表
NO:2021-
工程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钢筋加工劳务招标)
序号 | 工作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YJ1型鱼礁构件钢筋加工 | 121座 | 单个YJ1型鱼礁钢筋总重约577kg,具体详见设计配筋图。 | ||
2 | YJ2型鱼礁构件钢筋加工 | 121座 | 单个YJ2型鱼礁总重约910kg,具体详见设计配筋图。 | ||
总价(元) |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须知:
1、钢筋加工地点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本公司砼制品厂。计量方法:以钢筋计算书(下料单)实际发生并经验收合格的钢筋量(理论计)结算。投标报价包括加工人工费、装车费、工属具费、钢筋加工设备养护及维修费(设备由本公司提供)、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焊条、绑线、出厂数量型号标识牌白布等耗材、税金等相关费用。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本司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施工机具、设备等,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工程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及检验方法。
3、安全要求: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工程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由于劳务分包人的人员行为过错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工期要求30天。从定标后开始计,因承包人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元,从应付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因分包人原因而无法完成钢筋加工任务的,本司可另选第三方进行钢筋加工。
6、报价人须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信誉良好且已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称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方名录。
7、评标办法:按经评审的最低合理价确定中标价及中标人。
8、通过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及评标。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采购平台公告。
9、本报价内容设最高控制价:10.5万元。
10、合同样板详见附件。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
钢筋加工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建筑劳务发包单位):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分包人(建筑劳务承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专业及等级:****。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
工程地点:防城港。
劳务分包内容:钢筋加工
合同暂定总价:***元 ,YJ1型鱼礁构件钢筋加工*元/吨、YJ2型鱼礁构件钢筋加工*元/吨,以实际发生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
综合单价如下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YJ1型鱼礁构件钢筋加工 | 121座 | 单个YJ1型鱼礁钢筋总重约577kg,具体详见设计配筋图。 | ||
2 | YJ2型鱼礁构件钢筋加工 | 121座 | 单个YJ2型鱼礁总重约910kg,具体详见设计配筋图。 | ||
总价(元) |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0天。开工时间从2021年*月*日开始计。
4、项目负责人4. 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4. 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5、工程承包人义务5.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向发包人负责;
5.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3天向劳务分包人交付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单独计列和本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5. 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劳务工资结算手续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5. 6督促做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各种劳务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5. 7负责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8工程承包人必须核验分包企业的资质,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监管,因劳务分包人不能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工程承包人按照“谁总承包、谁负总责”的原则,对工程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6、劳务分包人义务6.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 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用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用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6.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负责组织进场各工种劳务作业人员参加工程承包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 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 5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生活区的管理;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工程承包人的统一规划方案。
6.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6.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 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并落实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相关指令。
6.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6. 11劳务分包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地点、岗位、工资等,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规范用工档案资料。
6. 12劳务分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及时支付工资。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劳务分包人每月统一制发工资表,按月把足额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并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做到月月清、季度清、年度清,严禁通过包工头进行分配。每月支付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用工场所公示不少于5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职工监督。
6.13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或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施工机具、设备等,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工程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安全文明施工8.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工程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由于劳务分包人的人员行为过错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8.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各工种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提供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劳务报酬9.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约定采用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9.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9.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9.4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现金支付。
10、违约责任10.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9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2 工程完工后工程承包人超过1年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10.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大写)壹仟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10.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大写)200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大写)壹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0.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1、进退场约定和窝工补偿11.1按开工报告签出日期后十天内,劳务工人员进场数量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12、保险12.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应为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2.2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2.3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4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争议13.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防城港市人民法院起诉。
13.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4、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其它条款无。
16、合同生效16.1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月*日
16.2合同订立地点:广西防城港。
16.3施工过程中,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合同(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一式四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持二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防城港市兴港大道48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劳务输出单位)
乙方同意为甲方在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渔业资源补偿项目提供劳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劳务安全管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是工程的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工作,乙方为劳务输出单位,负责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劳务用工的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资质证件和劳务人员名册及人员合法证件,并接受甲方的审核。
三、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 甲方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对乙方人员进行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留有记录。
1.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 甲方应为乙方指派有经验、懂技术、懂安全、责任心强的领工员,负责乙方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班前讲话工作,使安全生产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1.4 甲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器具和用品。
1.5 甲方应适时组织乙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积极征求采纳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1.6 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2、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对所属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公司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活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专(兼)职安全员,证书编号:,身份证号: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解决施工生产中的违章行为和隐患。
2.2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并保持人员的稳定,如更换增加新人必须向甲方及时汇报,补办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安全培训教育等)。
2.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生产计划安排、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求组织施工生产,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甲方未进行安全交底或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4 乙方对各作业班组每天都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并留有记录。
2.5 乙方必须保证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到位,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6 乙方必须保证作业人员佩戴、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2.7 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汇报,双方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乙方负责通知家属,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
五、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劳动关系终止时结束。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签订日期:2021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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