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服务招标公告

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服务招标公告

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服务
采购编号: *******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见附件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16日 15: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9日 14:00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20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0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20日 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名称: 姜老师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2013C0285-1采购项目名称: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服务采 购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采购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及内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服务57.60.57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二)特定资格条件投标单位须取得公安局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录6)。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投标时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二)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0:00。(四)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0:00。(五)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一)只有按规定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才能方便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或及时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参加投标,供应商只要在中心网站(http:// www.cqspbjyzx.com)上注册成功,即可参与投标。注册前务必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专区”中下载《会员注册须知》进行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程序操作。六、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1.投标单位必须于2013年12月19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中心交易平台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2.投标保证金按时缴纳并到帐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投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作为提出质疑的凭据。(二)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七、履约保证金1.中标单位在签订前须向支付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8万元)。2.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完毕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单位。八、投标有关规定(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二)本谈判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三)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我中心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四)现场踏勘为减少投标误差,投标人须于2013年12月1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五)投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在2013年 12月19日下午17:00前向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书面质疑文件(提交质疑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质疑,视为完全理解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九、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姜老师邮编:400038电话:(023)********传真:(023)********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二)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傅老师电话:134*****479传真:地址: (三)质疑联系人:周老师邮编:400038电话:(023)********第二篇 项目基本情况、人员配置及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设施夜间安保看护。(二)服务区域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辖区(具体为三角碑转盘-立海大厦-南开步行街-华夏银座-电信分公司-站东路-华宇支路-王府井大厦-三角碑转盘所围合的区域,和采购人指定区域)以内圈人行道路沿石为界。(三)服务内容1.中标单位在采购人管理区域内安装监控视频设备。(具体位置位于陈家湾广场入口、名人广场入口、华宇广场入口、三角碑转盘入口、立海大厦入口、广场中央雕塑区域)。2.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的灯箱、垃圾桶、灯杆、树灯、音响、雕塑小品、标识标牌、路面、绿化、树圈盖板等所有户外公用设施和商圈管理委员会的附属服务设施设备(含水吧、山体)进行看护,保证上述设施设备不被他人损坏、偷盗。3.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乱涂写、乱张贴、乱吊挂、乱刻画、挖掘市政道路设施、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4.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坐卧或跨越隔离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5.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无审批手续的活动占道、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箱、标志标牌、店面装修、占道施工、门头及外墙清洗、违章搭建进行管理、制止。6.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无审批手续的横幅、吊挂广告进行制止。7.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商圈管理委员会值班人员。(四)服务时间每晚23:30——次日8:00。三、人员配置中标单位须派驻26名勤务人员负责夜间服务。四、安全责任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和其他事件,其责任和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勤务责任1.勤务人员必须服从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2.勤务人员不得徇私舞弊、监守自盗,做出一切损害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形象和利益的行为。3.勤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采用非法手段(如罚款、限制人身自由等)进行管理,需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4.因乙方人员渎职、失职造成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被偷盗、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照规定处以罚款,直至终止勤务协议。5.责任时间:甲方与乙方在每日早上8:00前进行早班设施交接,在此期间内(早上8:00以前)乙方应对设施的损坏、丢失承担责任,(早上8:00以后,乙方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与乙方在每日夜间23:30前进行夜班设施交接,(晚23:30以后,乙方应对设施的损坏、丢失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设施赔偿责任。6.早班、夜班交接甲乙双方必须有当日值班负责人签字认可,如一方未进行签字交接,则承担设施赔偿全部责任。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地点及考核(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二)项目地点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商贸发展服务中心管辖辖区和采购人指定区域。(三)考核1.考核时间采购人将不定时的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2.考核方法填表反馈法。采购人发现问题后,填表并请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3. 考核细则采购人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不定时检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勤务考核细则。内容考核项目处罚标准队伍管理未按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罚款1000元工作中同一问题第二次出现未及时解决的罚款1000元出现重大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的罚款1000元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一人次罚款100元脱岗30分钟以内每人次罚款200元酒后执行勤务,工作时间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的每人次罚款200元仪容仪表不按规定着装、挂牌和佩带标志的每人次罚款100元蓄长发、大鬓角、小胡子或剃光头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戴墨镜、佩带与执行勤务无关的饰物每人次罚款100元执勤时背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背、吸烟的每人次罚款100元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嬉笑打闹、席地坐卧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市容市貌管理未在勤务时间内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排放污水由乙方负责清理、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处由甲方对乙方处以罚款400元,5次以上的,每处由甲方对乙方处以罚款2000元市政设施管理未在勤务时间内发现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施工作业、临时活动占道、门头清洗、外墙清洗、违章搭建由此产生的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拆除和后续恢复重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未在勤务时间内发现市政设施损坏,被盗损失、被盗金额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照价赔偿,由甲方按照设施价值5倍对乙方进行处罚,损失金额在200元以上的,由甲方按照设施价值3倍对乙方进行处罚户外广告管理未在勤务时间内发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因此而产生的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出动人员、车辆、设备和后续恢复重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安全监管未在勤务时间内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每处处以300元罚款其他情形未在勤务时间内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排放污水等违章行为累计发生10次以上(含10次)的终止协议,并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在勤务时间内发现市政设施损坏、偷盗,损失金额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事件累计发生5次以上(含5次)的终止协议,并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在勤务时间内发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违章搭建、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施工作业、临时活动占道、门头清洗、外墙清洗等违章行为累计发生5次以上(含5次)的终止协议,并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在勤务时间内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累计发生6次以上(含6次)的终止协议,并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因工作失职造成被新闻媒体曝光3次以上(含3次)的终止协议,并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勤务人员酗酒滋事、吸毒贩毒、打架斗殴、监守自盗等违法行为发生2次以上(含2次)的终止协议,并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的月工资、日常超时劳动补贴、节假日加班费用(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五一节1天、中秋节1天、春节3天、国庆节3天,全年共计11天)、年终奖、国家规定福利(含保险费用)、办公费、税金等费用。(二)支付额度月支付金额=中标总金额÷12。(三)支付和方式区财政局按月支付。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和标准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和标准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2.诚信声明(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公安局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上资质文件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4.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录6)。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6.竞争性报价函内容、签字盖章齐全。7.开标一览表(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8.人员配置表9.服务承诺函10.商务条款承诺(投标有效期、人员配置、付款方式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二、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编写、装订和密封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被投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定的;(二)投标人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五)投标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公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报价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八)投标有效期、人员配置、付款方式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九)投标文件的内容除签名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采用电脑打印的;(十)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其内容,投标人又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三、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第一次采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五家的;(二)第二次及以上采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竞争性谈判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项目基本情况、人员配置及其他;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它包括:1.竞标人概况(格式自拟)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见附录2、附录3)(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3.诚信声明(格式见附录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特定资格条件投标单位须取得公安局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5.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录6)。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6.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7.竞争性报价函(格式见附录1)。8.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录5)9.人员配置表10.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11.商务条款承诺(包括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等,格式自拟)以上条款部分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均为人民币。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注明正本、副本),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六)投标报价1.报价原则及范围(1)报价原则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2)报价范围本项目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的月工资、日常超时劳动补贴、节假日加班费用(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五一节1天、中秋节1天、春节3天、国庆节3天,全年共计11天)、年终奖、国家规定福利(含保险费)、办公费、税金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八)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九)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封装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装袋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一袋不能完全封装的可选择装多袋,但均应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2.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文档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投标文件密封标记与封装出现争议时由评标委员会裁决);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程序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五)现场谈判1.竞争性谈判以分类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和商务条款承诺进行审核(审核内容见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资质、报价和商务条款承诺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并进行第二次报价。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商务承诺、价格或其他信息。3.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所有投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4.所有投标人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据此作为最终报价的依据。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六)开标过程应由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一)评标委员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市财政局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二名专家和一名业主代表组成本次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要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二)评标方法和依据评标方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具体依据见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竞争性谈判。(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和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 合同条款和格式(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二)服务内容1.中标单位在采购人管理区域内安装监控视频设备。(具体位置位于陈家湾广场入口、名人广场入口、华宇广场入口、三角碑转盘入口、立海大厦入口、广场中央雕塑区域)。2.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的灯箱、垃圾桶、灯杆、树灯、音响、雕塑小品、标识标牌、路面、绿化、树圈盖板等所有户外公用设施和商圈管理委员会的附属服务设施设备(含水吧、山体)进行看护,保证上述设施设备不被他人损坏、偷盗。3.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乱涂写、乱张贴、乱吊挂、乱刻画、挖掘市政道路设施、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4.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坐卧或跨越隔离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5.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无审批手续的活动占道、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箱、标志标牌、店面装修、占道施工、门头及外墙清洗、违章搭建进行管理、制止。6.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无审批手续的横幅、吊挂广告进行制止。7. 中标单位负责对三峡广场商圈区域内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商圈管理委员会值班人员。(三)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的月工资、日常超时劳动补贴、节假日加班费用(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五一节1天、中秋节1天、春节3天、国庆节3天,全年共计11天)、年终奖、国家规定福利(含保险费用)、办公费、税金等费用。(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安保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服务,不得转让他人服务;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安保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质量保证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甲乙双方拟定合同规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六)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七)检查验收甲方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八)索赔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索赔。(九)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保洁服务合同(以采购人与中标单位拟定的合同为准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竞争性谈判报价函附录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格式竞争性谈判报价函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竞争谈判项目。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要求,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竞标价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谈判评审办法。4.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7.若我们成为成交单位,我方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选中我方为成交单位,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公章):地址:电话: 传真:网址: 邮编:联系人: 年 月 日二、投标人概况(格式自拟)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日期:致: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录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日期:致: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七、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八、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九、诚信声明附录4. 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日期: 致: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十、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录6)。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附件:政府采购活动诚信信息认定(一)未依法缴纳税收且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且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七)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八)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九)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十)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十一)拒绝履行合同,被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十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其他重大违法记录。附录6:企业诚信承诺函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邀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代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采购项目的 (项目名称)进行投标,由于我公司注册地在重庆以外的企业,也无法提供当地工商部门企业诚信信息,现对企业信息诚信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任何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2.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负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月日十一、开标一览表附录5. 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标段号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开标一览表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十二、人员配置(格式自拟)十三、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十四、商务条款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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