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莱芜市质监局、国土局钢城分局、国土局莱城分局、司法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市建委村镇办。
二、组织单位: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4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6213300@163.com
三、项目编号:LWX2013-294
四、计划编号:2013-571、572、573、535、558、564、575
五、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莱芜市办公设备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2、项目简介:办公设备,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点击下载:LWX2013-294.doc 采购项目报价表.xls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有如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询价文件内注明的其它要求。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8:30-9:00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00室(地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


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莱芜市政府采购询 价 文 件采购编号:LWX2013-294 项目名称:莱芜市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公告采购方式:询价 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2013年12月17日?邀请报价函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莱城分局、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市国土局莱城分局、市建委村镇办委托,对以上单位的办公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一、采购编号:LWX2013-294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参数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三、报价须知: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项目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的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均须提交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否则报价无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有如下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报价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文件及相关处无盖章、签字的,报价无效。5、报价供应商所提报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标准配置的正品,否则该采购项目报价无效。其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生产厂家的规定及报价表中的要求。6、报价供应商可对全部或部分采购内容以序号项为单位进行报价,每个序号项中的每个采购内容仅限报一种品牌的一种型号的产品,多报品牌及型号、只写品牌不写型号或只写型号不写品牌的,报价均无效。所报产品要使用品牌全称表述完整,如有别名请加括号注明。对基本技术规格的表述,必须采用生产厂家的全部标识或是采用国际、国家及行业通用的标识。7、必须在报价表内注明产品的生产产地、制造厂家及质保期,“生产产地”要注明某个国家中的城市地名;“制造厂家”要以全称表述;“质保期”要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表述明确。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8、报价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交货时须向用户单位提供海关报关单、商品检验单等有关手续(持原件效验)。9、采购项目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单位根据经营范围报价,本报价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10、《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单价、总价要计算准确并认真填写,否则报价无效。如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交货时间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交付验收之日止,以“日”为计量单位。12、本项目的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当用A4纸中文打印(手写无效),要求打印字迹清晰、页面整洁。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13、报价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应详细明确地提供所报项目的技术参数,各项参数均要与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询价技术要求”栏的参数一一对应,不得缺项、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否则报价无效。14、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其所报项目的技术参数,不得有负偏离、所报项目的价格也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报价无效。15、报价文件不得折叠,装订后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8:30-9:00送达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00房间(2楼电梯间南会议室),过时不予受理。16、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返还其报价保证金,并且一至三年禁止参加莱芜市政府采购活动。(1)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在整个报价过程中,报价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其他活动;(3)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7、报价文件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效。18、交货地点:用户单位指定地点。供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十天内送货并安装完成。19、验收:采购人自行验收,也可由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20、付款方式:原则上货到并安装(施工)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付清。具体与采购人协商。四、评审原则、办法:(一)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各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二)评审办法: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出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五、签订合同1、评审结束,成交通知书将在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布,即时具有法律效力。 2、成交合同原则以合同书(范本)为基础,并根据报价、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签定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取消该成交结果,而在此情况下,用户单位可从其候选名单中重新选定或重新组织采购。六、解释权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书面解释为准。 2、询价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 价 文 件 (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方式:询价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报价日期:2013年月日货物设备报价函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莱芜市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报价明细见《采购项目报价表》。3、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本次报价自报价文件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效。4、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供货。5、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6、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优质服务。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服务费和报价保证金。9、与本次报价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注:请在此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技术文件(1)供应商的企业简介、公司组织结构、财务状况及岗位设置情况、专业人员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设施装备情况等综合实力;(2)本项目的编制依据,所报产品详细的技术说明;(3)技术方案;(如果有)(4)详细的维护内容、服务内容及与采购人的配合;(5)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附在报价文件中);(6)根据采购项目说明中的要求做出的其他方面详细技术说明;(7)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及承诺;(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报价供应商服务承诺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编号为LWX2013-294的询价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如果本公司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成交,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政府采购合同。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 授 权 人 签 字: 单 位 盖 章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书(范本)莱芜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甲方: . 乙方: . 签署日期: 二0年月日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乙方:签订时间: 年月日    为了维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    资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直接支付,需方支付,财政集中支付)二、  采购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价格变动风险由供货方承担。三、保修和服务标准与供方对外公布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相一致(未公布服务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售后服务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四、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公司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货物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自理。五、  验收方法:需方验收,到货后 5 日内将验收报告缴莱芜市市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过期视为合格。根据验收报告,政府采购办公室认为必要时可抽验。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公司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八、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住所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九、  其他约定事项:、1.附件询价表及服务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2.本合同需由莱芜市市级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3.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采购办公室、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监督方(公章):莱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签章):地址:电话:邮编: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成交后需根据情况另行修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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