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城市段改造工程(阜新市细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
阜新市细河城市段改造工程(阜新市细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
阜新市细河城市段改造工程(阜新市细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FXJY.ZB.099-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细河城市段改造工程(阜新市细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审批【202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新市细河城市段改造工程(阜新市细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
2.2项目规模:项目拟对细河城市段进行改造,主要内容为:改造5座橡胶坝的坝袋及海漫石笼,新建及改造橡胶坝充水泵房9座;改造庭院灯(含线)1627盏,新建沥青混凝土路,新建亲水木栈道,配套购置健身器材及附属设施等,铺装彩色透水混凝土地面及人行道,改造景观桥1座,提升场地周边绿地,新建湿地,配套购置健身器并建设图书屋、雕塑、景观小品、文化标识等设施。
2.3工程位置:阜新市细河城市段(东环桥以东细河与高林台河交叉口处至玻璃园漫水桥)。
2.4计划勘察周期:10日历日,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区域内的地质勘察及施工阶段配合等后续服务。
2.6勘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2.7合同估算价: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时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指定栏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jgpt.lnzb.cn/)、《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市公安局北融源大厦10层)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话:****-*******转887
邮政编码:123000
电子邮件:panqiang09@163.com
网址:http://www.fuxinjiayin.com/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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