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特色风味小吃档口)合作经营项目议标公告

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特色风味小吃档口)合作经营项目议标公告

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

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合作经营项目

(特色风味小吃档口)

议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现公开对外招募合作经营项目(特色风味小吃档口),项目报名、资格审查及获取议标文件在乌鲁木齐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红湖校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位于新疆大学家属区老干处, 由瑞达世贸大厦与边疆宾馆中间的延安路新疆大学东门进入)进行,供应商于2021年 10 月 10 日10:00至11:00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dcy2021yb001

2.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合作经营项目(特色风味小吃档口)

3.采购方式:校内议标

4.月最低营业额限定:各档口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5.采购需求: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合作经营项目。主要供应学校学生就餐时的快餐、简餐。要求供应商符合议标公告的要求,具有从事学校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具有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具备学校餐饮所涉及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坚持“师生为本、优质服务,精细管理、提高质量,确保安全,微利经营”的原则,为学校职工、学生等就餐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公司或实体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为公司或实体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自然人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公司或实体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的应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并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供应商为自然人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或实体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自然人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5)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获取议标文件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线下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后获取议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议标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并于2021年10月2日下午18:00前纸质报名表(签字、盖章)及资格审查材料送至乌鲁木齐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红湖校区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位于新疆大学家属区老干处, 由瑞达世贸大厦与边疆宾馆中间的延安路新疆大学东门进入)

3.报名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139*****101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供应商为公司或实体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B.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C.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D.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法人授权委托书;

F.以上材料均须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

B.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5.本项目不收取议标文件费用,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现场获取议标文件电子板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进行报名确认,不得参加此项目议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10月10日早上:10:00-11;00

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新疆大学胜利路正门进入)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区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新疆大学胜利路正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日18:00时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为公司或实体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的,议标现场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议标现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本人签名加盖手印一式两份。

3.供应商参加议标人员应为议标前14日内未离乌人员,进校参加议标会24小时前须向报名联系人提供7日有效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绿色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因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无法通过进校审核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议标须进行现场菜肴制作。

八、凡对本次议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大学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红

电话:****-*******139*****503

监督电话:****-*******

附件: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十个档口议标报名表

标签: 经营 餐厅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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