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公安局执法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招标公告
保德县公安局执法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德县公安局执法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21ACS00040
招标编号:SXZJ-CZHW-21104
项目名称:保德县公安局执法无人驾驶航空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4460.00元
最高限价:42446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包,具体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
1 | 大型执法无人机 | 执法飞行器套装 | 1架 |
高清云台监测系统 | 1台 | ||
红外监测系统 | 1台 | ||
存储设备 | 1套 | ||
交互系统 | 1套 | ||
紧急搜寻设备 | 1套 | ||
紧急预警系统 | 1套 | ||
发射装置 | 1套 | ||
催泪弹 | 1箱 | ||
坐标查询拾取系统 | 1套 | ||
集群控制系统 | 1套 | ||
保险 | 1年 | ||
2 | 便携式无人机套装 | 1套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2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德县公安局
地址:保德县东关镇林涛大道197号
联 系 人:刘晓琼
联系电话:138*****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中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座1005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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